光明食品集团是一家集现代农业、食品制造、商贸流通为一体的大型国有综合性食品产业集团,现有从业人员97000余人。2013年,集团实现了合并营业收入1058亿元、利润总额39.6亿元、其中国有净利润17.15亿元的业绩。集团自2006年重组以来,始终坚持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为集团改革调整、转型发展服务,为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
一、注重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党建和企业管理制度同步推进
集团注重从制度建设的源头入手,明确把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列入各级党政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职工队伍稳定和收入纳入企业经营者绩效指标体系,以此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团按照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始终将厂务公开的“六个化”与党建和企业管理制度对接融合。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建工作规划、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和“三重一大”事项都通过形式各异的厂务公开渠道向职工群众公开,问计于民。集团2013-2015年发展战略规划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先后在不同层面、不同干部职工群体中听取意见,修改完善。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坚持干部管理程序化,明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分级管理,规定凡涉及干部提升、调整等事项必须事先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对职工测评不合格的坚决不提拨、不重用。梅林正广和公司多年来始终将干部人事任免和评先推优、党员承诺等事项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集团注重将厂务公开向企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领域延伸。东海总公司等单位长期以来始终将重大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外协供方评审、运输单位招标、业务招待费使用等事项通过企业局域网公开,防止暗箱操作,提升管理水平。多年来的工作推进,确保了集团上下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更好地融入于企业廉政建设和企业管理制度体系。
二、注重发挥职代会制度在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维护中的主渠道作用
集团组建伊始就建立了职代会,并前后两次修订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推动所属各级企业建制立章,从而构建了集团、子公司和基层企业三级职代会制度体系。目前,集团共有220家基层企业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建制率为100%。我们坚持各级职代会制度对企业重大事项预告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共决制、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与干部任用考核挂钩制,着重发挥职代会三方面的机制性作用:一是发挥参与促进作用。集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推动各级职代会将涉及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年度工作情况和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接受职工代表的审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以弥补企业经营管理的不足,并通过推进职代会的提案制度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组织发动职工寻找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点。去年,集团结合新三年规划发动了“融入新三年,共筑光明梦——我是主人我出力”的主题岗位立功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川东农场则通过开展“查漏补缺、降本增效”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企业发展。二是发挥维权维稳作用。集团通过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共决机制,明确“职工收入和企业效益要同步增长”,“一线职工收入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不得增长”。近年来,集团职工收入增长始终保持在10%左右;2013年,人均收入更是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4.3%;集团还大力实施“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其中仅所属农场旧住房改造工程项目就拟投资超过20个亿。此外,集团针对基层企业转改制力度大、需要通过民主管理严格规范的实际,突出强化了职代会各项民主程序在转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严格把握与管控,从而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企业改革的平稳推进。三是发挥监督协调作用。集团坚持推动各级职代会定期公开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和履行职代会决议情况,坚持每年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并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坚持经营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受到职工群众的监督,“以权利制约权力”,并有效协调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利益矛盾,使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预警预防的机制性作用。
三、注重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集团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制定了连续多年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行动计划,明确推进工作目标、重点和任务要求,予以持续推进。我们明确集体协商、职代会制度在创建中的突出作用,并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一是建立由生产一线的劳模、职工代表、科技管理人员等组成的职工顾问团,就集团的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改革调整方案、科技创新和民生工程建设等建言献策,并赋予顾问团成员检查、监督和质询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在基层得到了普遍推广。二是关心关爱劳务派遣工。从2012年起,集团逐步将1.6万多名劳务派遣工的薪酬、福利、保障纳入企业薪酬序列和集体协商范围,实行同工同酬,统一标准;并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通过转正等举措,截至去年底,劳务派遣人数下降了10%。在此基础上,我们还探索推进5名劳务派遣工作为职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集团职代会,以此来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三是引导企业关注职工满意率。我们按照市总工会职工满意企业评价标准,在集团内开展了职工满意企业评选,从企业薪酬制度、劳动用工、干群关系、团队精神、企业文化等不同方面开展职工对企业的满意率测评,引导企业关注职工的满意率,持续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截止目前,已有143家企业相继获得了集团满意企业称号,15家企业成为上海市满意企业,15名经营管理者成为“上海市职工信赖的经营管理者”。
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企事业单位的具体体现。继续巩固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对于我们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要求,以及长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要求,在继续做好关注职工民生问题的同时,着力研究和推进下列三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光明集团的改革发展服务。
一是理顺各级职代会关系,进一步发挥集团职代会的管控作用。未来几年,光明集团将竭力打造核心主业突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食品产业集团。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产业升级、资本优化、转型发展、管控提升等,势必给职工队伍的稳定、劳动关系的调处等带来影响。集团职代会作为系统内职工民主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顶层制度平台,应该更好地发挥管控规范作用,以指导和督促基层企业以有序的民主管理,解决各类职工参与和劳动关系问题。我们将借鉴宝钢等单位的成功经验,理顺各层级职代会之间的关系,推动职代会更好地成为集团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同步做好职工董监事工作。加强集团内部董事会、监事会建设,优化董监事结构,推进子公司层面法人治理结构,是未来光明集团加快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的重要课题。我们将按照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要求,在推进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从企业章程入手,明确规定职工董监事的职数和职责;从职工董监事工作制度入手,为职工董监事履职提供帮助和支持。在集团和子公司层面基本建立职工董监事制度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向基层的公司制企业推进和延伸,并研究和推进职工董监事制度和职代会制度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发挥。
三是继续强化职代会制度在企业改制中的维权维稳作用。未来3至5年,光明集团混合所有制企业将占企业总数80%以上,并购、转制等将是今后几年光明集团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工作。我们将始终坚持国企改制“三个必须”的要求,继续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履行职代会民主程序,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转制后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职工成为新一轮深化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保证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从任务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出发,结合光明集团自身的实际,进一步巩固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更好地为上海的全面深化改革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