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奉贤区奉城镇劳资纠纷情况总体平稳可控,但是,案件数量高位运行,争议诉求更趋复杂,特别是出现了以租赁企业欠薪欠保为表现形式的新类型群体性劳资纠纷成为了矛盾的焦点,对于维护劳资关系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镇总工会按照当好“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的工作要求,为在协调本地区群体性劳资纠纷中履行好工会维权维护职能,将以贯彻落实市总、区总关于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履职情况通报方案(试行)为抓手,切实提高工会整体工作水平,有效化解本镇群体性劳资纠纷。
一、构筑坚强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阵地
1、以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分中心建设为依托。去年,我镇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与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已经同步成立,但是,由于专业人员缺乏,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今年,拟按照“从实际出发、重实际效果”的原则,将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分中心建设与社保中心、社稳办等镇劳动争议协调处置部门相整合,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发挥中心的阵地作用。
2、发挥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的作用。去年,通过区总组织的各类劳动争议调解专题培训,特别是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使我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今年,我们将继续发挥好工会劳动争议首席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工作指导员这三支队伍的力量,在预防化解、协调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中发挥作用。
3、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去年排摸建制的基础上,继续以百人以上企业为重点,做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制工作,力争年底建制率达到95%以上。同时,联合社保等部门,做好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将工会对于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的立场、原则、要点有效传达给他们,提高他们对于工会工作的理解认识。今年将加强分类指导,对下属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一次大走访,听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情况。
二、形成完善的预防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工作链条
1、建立健全预防化解机制。按照区总工会《关于预防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履职情况通报方案》(试行)的要求,我们将主动与镇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对本镇10人以上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在第一时间互相通报情况,并按照要求填写《三联单》,及时上报区总工会,确保在第一时间知晓情况、第一时间开展排摸、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工会。
2、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我们将派员参与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协调处置工作,根据事件协调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事件的进展情况。对争议诉求分类处置,对欠薪欠保等权利性争议,积极发挥工会维护职能,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利益性争议,引导职工通过职代会和集体协商有序表达诉求,与企业进行谈判协商解决。
3、建立健全反馈分析机制。定期与相关部门分析研判本地区群体性劳资纠纷数量、种类、成因以及解决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反映普遍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有效推动工会重点工作不断深化
1、积极推进工会组建工作,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今年,我镇工会组建工作将结合群体劳资纠纷履职,联合镇经济科、社保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首先,对我镇全部企业进行排查,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的要求,努力实现工会组织全覆盖。其次,重点对我镇之前以及现在有群体劳资纠纷苗头的企业进行排查,对未组建工会的企业要求其组建,已组建的企业检查职代会以及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工会在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中的作用,让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积极推进职代会制度建设,完善工会组织机制。我镇要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制的全覆盖,重点推进非公企业,特别是职工百人以上规模企业职代会建制工作,年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95%以上。要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充实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的内容,加强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整合联动,把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打造实现社会化维权机制有效运转制度平台。
3、积极推进集体协商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把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列入重点工作之中,积极组织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通过基层工会负责人对企业主、职工进行宣传,树立“认识是前提,制度是保障,签约是手段,维权是目的”的观念,切实推动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和工资平等协商的签订,全面完成区下达的工资集体协议指标任务。使集体协商机制真正起到解决和避免劳资纠纷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