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谐是企业发展的保证、经济发展的条件、社会和谐的基础。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企业劳动关系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构建和维护地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在闵行区委的领导下,区总工会牵头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健全民主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为闵行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随着闵行全面调结构和转型发展的不断推进,劳动关系正发生深刻变化,职工利益诉求日益增多。如何在新形势下协调劳资双方利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成为当前和今后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从2009年起,闵行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786家企业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创建成功企业1236家,覆盖职工达23万余人;创建成功园区(村、楼宇)27家,覆盖职工4.3万余人;创建成功行业1家,覆盖企业14家,覆盖职工5100人。 1、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有效整合了原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资源,成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主席和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内15家职能部门和13个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协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工会。为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创建领导小组还建立了《区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调研制度》、《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为整个创建活动的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覆盖面。我们坚持将全区重点纳税企业、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劳动关系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纳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重点对象,发挥这类重点企业辐射效应和引领作用。2013年,区总工会积极探索了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创建,充分发挥经济园区、村和商务楼宇在推进微小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带动小微型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区总工会先后研究制定了闵行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村、楼宇)“(6+X)*(-N)”创建标准内容以及评估工作规程,并在紫竹高科技园区举行闵行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创建启动仪式。2014年,区总工会又试点在环卫行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行业创建,并召开“守卫安全和谐护航”食品生产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动员会,实现了创建载体从企业到园区再到行业的延伸。 3、优化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能级。一是完善创建标准内容。学习借鉴了国际SA8000等标准以及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制定了和谐企业创建标准体系。标准体系由四部分内容组成,包含职工尊严等八项内容,并设立了包括未建立工会、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制度等12项一票否决指标。2009年制定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后,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区总工会每年组织开展修改和完善,至今已进行到第六个版本。二是推进区镇分层分级创建体系。明确区镇两级创建工作的边界范围,参考企业职工数、企业经济贡献度等因素,分别制定创建标准和目标任务;加强对镇级层面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帮助指导,推动建立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估标准、评估流程和工作步骤。目前4个镇、街道先后建立了本级创建标准体系。三是健全创建评估机制。为在整个创建活动中做到过程和结果公开,闵行区总工会探索引入运用独立的社会第三方服务进行评估,并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指导,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安静的观察员”、“巡回评估”、“评估满意度反馈”等制度,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合理。 4、围绕薄弱环节,注重对创建企业整改帮助指导。我们按照“在服务中创建,在创建中建设,在建设中形成机制,用机制来建设品牌”的创建原则,针对企业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集体协商难、职代会运转难等薄弱环节,提供帮助指导服务。2009年至今,先后组织了服务创建企业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培训班”、“安康杯”劳动保护培训班共五期,编印《闵行区职代会实务操作指南》工作手册,培训工会干部2000余人。深入创建企业开展“梦想扬帆,法律护航”法律课堂巡讲活动,共举办讲座34场,培训职工2000人次。以厂务公开调研检查和配合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调研检查为契机,加大对创建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建立健全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制度。 5、注重过程管理,强化对创建企业的跟踪服务。我们改变了原来事后评比表彰的工作模式,提出“企业在创建中成长”的工作理念,把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制度和创新方法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采取“小步走、不停步”滚动式、常态化创建战略,根据企业规模、行业性质和工会基础实行分批创建。加强对创建成功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的后续跟踪,对部分创建成功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回访,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复审工作机制,对5家发生了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企业进行复审。加强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相关激励措施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本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技能等级培训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并按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培训费补贴。整合资源,先后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推出办理工会会员卡、职工疗休养和健康体检等多项服务措施。鼓励成功创建的劳动关系和谐AAA级企业参加企业社会责任体系认证,目前全区有2家企业参加企业社会责任体系认证。 二、启示和体会 闵行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开展了七年,已经成为工会统领劳动关系领域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并取得了很大成效。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有以下三点体会:一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涉及众多职能部门和13个街镇和工业区,需要明确成员单位尤其是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工作职责,合力推进。工会通过加强对劳动关系重点热点问题研究,以及将工会重点工作纳入创建标准体系,无形中有力带动了工会面上总体工作,使整个创建工作体系日趋完善,顺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二是要不断激发企业创建内在动力。创建活动从完善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倡导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角度出发,运用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就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进行诊断和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这一“创建——首次评估——整改——再评估——认定”的评估模式得到了企业首肯,并在创建过程中逐步接受了工会组织、集体协商制度、职代会制度对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和价值,有效激发了企业创建工作的内在动力。三是要不断健全完善创建运行机制和内涵。创建工作走到现在,我们始终在不断完善和健全创建运行机制,从原来的企业载体逐步延伸到园区行业载体,从企业的初次创建评估到创建成功的复审评估,从最初的50条创建标准到现在的56条,都是不断顺应形势发展变化需求进行的探索,从而保持创建活动旺盛生命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对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我们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将开展以下工作: 1、加大百人以上实地实体型企业创建工作力度。根据《意见》提出的扩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要求,我们继续将全区重点纳税企业、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劳动关系基础较为薄弱的企业纳入创建工作的重点对象,突出实地实体型企业创建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发挥经济园区、村、商务楼宇在推进微小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的平台引领作用,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行业创建活动向各镇、街道、工业区层面延伸,不断推进适合园区(村、楼宇)及行业特点的和谐劳动关系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地区、行业内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完善对劳动关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指导。针对《意见》中提出的企业与工会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加强职工心理援助等内容,我们及时纳入到2015年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标准体系中,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实践指导意义,倡导企业积极履行。同时,我们还将顺应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需求,重点加强关停并转迁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指导,切实保障劳动关系调整期间的平稳过渡。通过在创建活动中引入“法律课堂”巡讲,引导职工依法、理性、合理维权。督促企业建立和有效运行集体协商制度、职代会制度、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群体性劳动争议预警预防制度,源头预防和化解企业劳动争议纠纷,维护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进一步营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良好氛围。根据《意见》提出的加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力度的要求,我们将充分借助市区宣传媒体力量,系列宣传和报道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故事,推选优秀企业集体和个人参加五一劳动奖状、文明单位以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评选,让更多企业从“要我创建”走向“我要创建”。探索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宣讲团,深入尚未参与创建的企业、园区(村、楼宇),通过案例生动直观地显现创建工作给企业和职工带来的益处,带动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4、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运行机制。根据《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和企业组织的职责,改变目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中只有工会唱主角的局面。为此,我们主动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促使政府部门在职代会建制等方面主动履行职责,并纳入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范围。同时加强与工商联等企业组织之间的沟通联系,将企业创建情况纳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等相关考评体系,从而更大范围地提升创建工作影响力和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