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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开展民主评议 强化监督职能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0月,是我国最早建立的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研究所之一。1982年8月成立了工会,现有职工1117人,职工代表96人。近年来,为促进研究所的改革发展,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理解、参与和支持改革,推进民主管理,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三十二所在开展所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进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的具体表现。近年来,中国电科第三十二研究所以贯彻执行《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契机,推进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工作中,牢固树立依靠职工的宗旨意识,把所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推动研究所发展相结合、与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相结合、与提高研究所的科研水平相结合、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强化职代会责权相结合的“五项结合”原则,不断完善研究所职代会制度建设,在“巩固提高、规范运作、内容深化、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推进了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有序开展。主要做法:

  一、依靠核心

  开展民主评议,党的领导是核心。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目的

  是推动研究所改革发展,核心在于加强研究所党的领导,这既是把握民主评议正确方向的重要原则,又是开展工作的根本保证。三十二所党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民主评议对于促进班子团结,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民主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调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保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发挥积极作用,还能够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上下形成共识,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到研究所的改革发展中。所党委在2010年进一步明确了所务公开的要求、内容、形式、责任、责任追究,加强对所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群工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民主评议工作组,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了民主评议的有序开展。

  二、夯实基础

  开展民主评议,完善制度是基础。职代会作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是当前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方式。严格的制度、规范的操作流程是民主评议工作有序开展的质量保证。为推进所务公开民主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确保职工各项民主权益得到落实,三十二所以2011年5月《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颁布为契机,结合研究所实际,修订了《中国电科三十二所职代会实施细则》、《中国电科三十二所职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制订了《中国电科三十二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细则》、《中国电科三十二所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

  在新制订的《中国电科三十二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细则》中,着重以领导干部的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为主,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评价。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科学发展、科技创新、基础构筑、文化积淀、团结协作、作风形象以及班子总体评价等维度进行考核测评,并将所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起到了对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警世作用。

  三、把握关键

  开展民主评议,代表素质是关键。职工代表的代表意识、民主意

  识、以及对民主评议工作本身的认识是民主评议的关键所在。因此,提升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尤为重要。三十二所及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依靠所党委领导和科技工会的指导,着重对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能力开展教育培训,提出了职工代表“四个能力”建设,即:参与能力、调研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鼓励职工代表争当“四个表率”,即:积极参政议政的表率,维护职工权益的表率,监督所务公开的表率,模范执行决议的表率。近几年来,共举办职工代表培训4次,参加培训的职工代表近300人次。通过学习培训,职工代表树立了大局观念,增强了代表意识,提升了责任意识,更加珍惜代言机会,先后有四位代表的提案荣获“上海市科技系统优秀职代会提案”。

  四、找准前提

  开展民主评议,充分沟通是前提。工会如何在民主评议中充分发挥作用,打消领导干部对民主评议的顾虑,消除职工代表对民主评议的担心,取决于工会能否有效沟通。在最初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时,评议双方都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一方面,出于研究所改革发展的需要和研究所面临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个别领导干部对民主评议还存有顾虑;另一方面,职工对参与民主管理工作热情不高,有的代表认为评了也“白评”,有的担心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对此,工会采取了几种办法缓解领导干部的顾虑,提高职工代表的积极性:一是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会自觉将职代会的民主评议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民主评议的方案具体操作力求紧贴党政的工作重点,与研究所的工作重心合拍、同步、合力,争取党政领导支持;二是工会通过与职工代表的面对面交流,做好沟通宣传;三是利用所内网、橱窗、宣传栏进行宣传,让广大职工明白:民主评议是手段,推进工作是目的。工会通过充分准备和积极沟通,不断提升广大职工对研究所的知情权、参与权,从而达成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落实职代会职权的共识,形成了评议者与被评议者“两头都热”的良好局面,促进评议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五、做好保障

  开展民主评议,规范程序是保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只有严格规范民主程序,落实好职代会的职权,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才能确保民主评议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在规范民主评议工作的流程中,对评议维度、评议过程、结果公布都进行认真斟酌、权衡,保证评议过程民主、公开、透明,并在《中国电科三十二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其中规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在职代会上进行,全体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由党办、工会、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以此来落实职工代表的评议权、监督权,体现民主评议工作的民主、公开、透明。

  民主评议从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科学发展、科技创新、基础构筑、文化积淀、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班子总体评价等维度进行评议,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评价,着重领导干部的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评议流程一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为便于职工代表较全面地了解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工作等情况,评议对象向职工代表书面述职述廉;二是集中投信任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全体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评议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项,对领导干部个人进行评价;三是统计、公布投票结果:全体职工代表把填写好《民主评议表》在职代会上进行现场投票,由民主评议工作小组负责统计,评议结果当场在职代会上公布。

  六、运用结果

  开展民主评议,结果运用是实效。三十二所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的基本要素,纳入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之中,成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将评议结果书面上报中国电科集团公司党组及上海市科技党委。评议结果一方面与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干部任用、年终业绩挂钩;另一方面对考核不称职者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谈话教育、书面诫勉。集团公司党组负责对研究所正职领导(所长、党委书记)评议结果的反馈与谈话。评议结果与被评议者当年的年终考核、绩效挂钩。所党委负责对单位副职领导(副所长、党委副书记、总会计师)评议结果的反馈。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职工对领导班子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每位领导干部着重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找出不足。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各自的整改措施,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与被评议者的年终考核、绩效挂钩,提出奖惩建议。

  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来,促进了研究所探索创新,团结协作,推动所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近年来,职工代表对所领导班子总体评价优良率达到94.6%以上。研究所的产值由2010年的37.5亿元猛增到2014年的75亿元,连续数年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三十二所工会荣获“2014年度全国科教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

  在今后的工作中,三十二所将不断加强所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等工作的有效连接,落实监督检查。着力探索科研院所转制过程中,职代会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维护职工权益、形成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等方面作用发挥,推动所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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