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建八局高度重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在完善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和三重一大、廉洁从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注重实效,做到“一优化、三规范”,保证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运作,标准化实施,促进了企业和谐健康发展。 一优化,就是优化工会组织定位,为深化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八局党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对基层工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兼职待遇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各级工会组织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内容,构建了局、二级单位、三级单位、项目部四个层级,三级管控的组织模式,建立了“点线面”联动的组织体系。在工会主席的配备上,要求二级单位配备专职工会主席,进入领导班子并享受相应待遇;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必须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分公司、事业部、项目部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兼任,享受相应待遇。兼职工会干部实行兼职职务工资制,每半年考核兑现。不断拓宽民主管理渠道,积极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在项目“四室一厅一场”(洗浴室、图书室、医务室、活动室、餐厅和篮球场)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局推广“一站式”和“网格化”项目工会工作站建设,并按照“谁使用、谁建会、谁管理”的原则,规范项目工会联合会建设,搭建起项目“一站三会”(工会工作站、职工大会、民主管理议事会、工会联合会)企务公开民主管理新平台。 三规范,就是规范制度建设、业务流程和考核评价,切实增强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局党委重新修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部门主抓、工会组织协调、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宣贯《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和《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健全完善了局和二三级单位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职代会,保证了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局和公司还建立了民主管理联席会制度,基层项目建立每半年1次项目职工大会和每季度1次的项目民主管理议事会制度,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达成共识。2014年,局党群系统开展了《一二三四五共建好项目》主题活动,从项目党工团组织的建立到项目职工大会、项目民主管理议事会,从“铁军杯”劳动竞赛到项目准军事化管理,从红旗党支部创建到模范职工小家建设,从“三号联创”到纪检的创“双优”,党政工团齐心协力,合力推进。多级职代会制度的推进和主题活动的开展,确保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二是规范业务流程。按照业务流程化、标准表单化、工作模板化的要求,我们对工会组织建设、职代会、民主评议、职代会提案、企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标准化管理,设计编制了21个流程、21项工作要求、26个(组)表单,22个工作模板,明确了主管部门、协作部门的工作权限和责任分工,用流程图清晰地说明各时间节点要求、各环节内容、各相关部门职责,解决了做什么、谁来做、何时做、怎么做的问题,使具体工作更加形象直观,简洁明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证了实施效果,实现了业务流程横向联动,纵向贯通。 三是规范考核评价。局党委制定了《关于建立企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党政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内容。把是否召开职代会、开展集体协商、进行民主评议等纳入年度精神文明检查内容,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的收入挂钩,与“四好班子”、先进单位评选挂钩,并推行了工会主席“双述双评”、职工代表巡视和职代会质量评估等考核评价形式。每年工会主席将民主管理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即在本级职代会上报告,还要在局工会全委会上述职,接受双向考评;组织职工代表巡视,监督本级职代会决议执行、职工权益保障等落实情况;各公司职代会结束时,由职工代表填写“职代会评估质量表”,对本次职代会运行质量做出总体评价,评价结果向职工代表公布。通过规范考核评价,使民主管理的“软任务”变成了工作的“硬指标”,深化了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 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新常态下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和谐企业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