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安监宣培〔2014〕43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本市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0号)要求,鼓励本市安全监管系统和工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等,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竞赛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主办,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协办,《劳动保护》杂志社承办。
二、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试题刊登在2014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第5期《现代职业安全》杂志和第3期《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杂志上,同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网(www.acftulb.org)、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www.cosha.org.cn)、易安网(www.esafety.cn)、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www.cohsc.org)公布。参赛者可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及答题卡,也可以登录易安网,进入“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系统”,直接进行网上答题并提交。
请参赛单位将线下答题卡收集起来统一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楼《劳动保护》杂志社,邮编:100101),并将本单位竞赛总结通过易安网进入“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答题卡收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0日(以邮戳为准)。
本次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编写的《职业病防治政策知识》《职业卫生法规标准汇编》及配套的视频学习资料《白伤之痛—职业健康专题片》。参赛单位如需要上述学习资料和较多试卷,可以直接与《劳动保护》杂志联系。
三、奖励事项
本次竞赛设组织奖350名、优秀组织者奖60名。获奖名单将由竞赛活动组织单位发文公布,同时在2014年12期《劳动保护》杂志、《现代职业安全》杂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网、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网站、易安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上公布。
获奖证书将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寄到各获奖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和工会组织要结合本地“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用人单位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从事职业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各级工会从事劳动保护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此次竞赛活动。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和各有关单位及工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的统一部署,广泛组织,层层发动,鼓励本单位的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三)请参赛单位将线下答题卡寄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的同时,请将本单位参赛人员数据汇总后,报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总工会
2014年5月15日
(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谷叶,电话:54667516;市总工会联系人:沈兰萍,电话:6323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