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劳资关系“震荡”、职工维权咨询量明显增加等诸多影响,静安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及时采取引入“外援”、增加援助窗口服务时间等一系列举措,大大减少了职工维权的成本和时间,充分发挥了工会娘家人的作用。 记者从静安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包括援助服务中心、区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工会分中心在内的区总工会各法律援助平台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 如何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如何让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静安区总工会采取“两步走”:首先,依托多家律师事务所为区域内职工提供帮助,引入专业法律人士担当“外援”,此举大大减少了职工维权的成本和时间。 其次,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还增加了法律援助窗口的服务时间,从原先的每周四天增加到了每周五天。咨询接待量逐年迅速增加,据统计,今年全年共接待超2200件。此外,今年截至10月,全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共计完成调解、代书、代理仲裁诉讼等工会法律援助案件1757件。 今年9月的一天,原在某物业公司担任维修工的陈师傅走进职工援助中心。原来,2019年9月,陈师傅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经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眼看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向陈师傅提出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约定劳动合同至2019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续签,但劳动关系可延续至其收到鉴定结论后终止,对于补偿问题只字未提,陈师傅没有多想就在协议上签字了。2020年5月27日,静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陈师傅构成因工致残十级。 2020年6月2日,单位按照《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与陈师傅终止了劳动关系。陈师傅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陈师傅向静安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申请援助。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开庭时在仲裁员和援助律师的沟通下,单位终于同意承担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在今年11月,陈师傅收到了属于自己的补偿款。 据悉,明年静安区总工会将继续加强同区法院、区人社以及区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联动合作,进一步拓展工会工作平台,延伸工会工作手臂,建立完善静安区“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让更多的职工深入了解工会法律援助,让工会援助工作惠及更多的职工。另外,该区总工会将结合法宣大讲堂,依托各类新形式的普法节目,通过以案说法、情景模拟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从而更加完整地体现工会“维护”这一核心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