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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现场会召开

  上海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自2016年开展三年多来,已步入深水区,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任务艰巨。记者从12月24日召开的推进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现场会上获悉,市总工会将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的突破口放在,在服务非公企业小微企业和灵活分散就业群体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的“小二级”工会建设上,制定了《关于加强街镇“小二级”工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上海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努力使“小二级”工会能服务、会服务、优服务、强服务、广服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莫负春强调,全市各级工会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化推进非公企业工会改革。

  “小二级”工会是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在街镇以下建立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目前,上海各类“小二级”工会已超过1000家,覆盖基层单位5.34万家,覆盖职工129.75万。《指导意见》从“小二级”工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基本原则和方式、基本职能、制度保障等方面作了制度设计,围绕“规范”和“保障”的目标,明确“小二级”工会组织建设各个环节。

  《指导意见》定义了“小二级”工会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指导街镇(开发区)总工会,根据经济社会结构、经济规模和业态分布,规范建立“小二级”工会联合委员会。以园区(片块)、商圈、楼宇、街面、城市综合体等为核心,原则上按30-100家工会组织、2000-10000名会员的规模建立若干个“小二级”工会组织。

  《指导意见》明确了“小二级”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包括:负责辖区内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力争辖区内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履行“上代下”维权服务职能,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建立和运行劳动关系预防预警调解调处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劳资矛盾情况;建设和管理区域内的服务站点等。在加强“小二级”工会组织建设的制度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以有人办事、有场所理事、有经费保障为基本目标,推进“小二级”工会有效运作。根据“小二级”工会规模,2000名会员以上一般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地;设立“小二级”工会账户,确保“小二级”工会规范运作的经费。

  莫负春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建设,是加强和改善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迫切需要;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服务职工的迫切需要;是工会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

  他强调,要聚焦“小二级”工会建设,持续深化非公企业工会改革,明确职责定位,让“小二级”工会成为落实改革任务的重要枢纽,充分发挥“小二级”工会作为街镇工会组织体系承上启下的重要节点作用和在服务非公企业和灵活分散就业群体方面的独特优势。要推进工会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让“小二级”工会“有钱办事”;推动建会入会工作机制建设,创新建会入会方式,让职工入会更便利;大力推动职工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工会社工队伍建设。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姜海涛布置解读上海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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