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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发声: 推动建立相关制度性安排

  手机下单鲜菜到家、快递外卖送到手边、网约司机随时待命……市民生活日趋便利的背后,一支以物流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等职业为代表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群体正不断壮大,成为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与新业态就业人员迅猛发展不相匹配的是,目前劳动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对其劳动关系的新特征仍然认识不足,使得该群体缺少相应保护。劳动者所遇到的难题始终牵动着“娘家人”的心,为此市总工会再度发声,于两会期间专门提交了《关于推动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呼吁对其工伤保险权益和职业安全做出制度性安排。

  法规滞后

  有效维权仍存障碍

  伴随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新业态从业人员早已不是市民的“陌生人”。

  然而,提案指出,目前劳动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对其劳动关系灵活化、弹性化、多元化的特征尚未予以准确回应,使得该群体在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等法律保护上始终难以得到维护,游离于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性质等原因,网约送餐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群体呈现以体力劳动为主、职业风险高、议价能力弱、职业安全保障缺失、职业风险分担能力堪忧等问题,一旦发生职业伤害,极易陷入困境。

  剖析问题

  呼吁采取针对性措施

  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权难的现状,究竟由何而来?提案中将原因分为三块,条分缕析地阐述了问题产生的缘由。

  劳动维权,首先要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然而新业态从业人员往往劳动关系不明确,导致法律救济渠道不畅。提案中列举了调查数据,约30%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约50%网约送餐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发生劳动纠纷后,难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渠道维权。

  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保覆盖率低,抗风险能力弱也是一大原因,调查数据显示,不到半数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其中网约送餐员和家政服务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比例不到20%。而新业态从业人员无劳动关系、无社会保险的特点,他们不能被工伤保险所覆盖,一旦发生职业伤害,极易出现因伤致贫、因伤致困的情况。

  提案中还指出,安全基础薄弱,职业风险较高也是问题加剧的重要因素。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管法规主要规范企业和劳动合同职工、劳务派遣职工的生产行为,因此较难对以民事合作等方式为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规范。

  多点发力

  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针对当前新业态从业人员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政策体系不适用等方面的问题,提案提出多项建议,切实维护好、发展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等合法权益,对其工伤保险权益和职业安全做出制度性安排。

  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 “堵点”,提案建议人社、司法等部门尽快规范新业态劳动关系。提案建议加大新业态用工劳动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力度,抓紧出台新业态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合理界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不同类型,分类规范引导。对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应当依法予以规范;对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与当事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新业态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关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快建立新兴行业劳动争议机制,创新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对需由劳动法律强制保障的基本内容出台必要规定,切实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正当权益。

  新业态从业人员同样也是职业伤害的高危人群,为此提案建议人社等部门加紧出台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提案建议将重视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权益维护等问题纳入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文件,尽快研究制定适合新业态从业人群的工伤保险政策,适应新业态新经济组织特征,从解决最现实、最紧迫、最突出问题的政治站位出发,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同时,提案还建议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创新新业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提案建议明确新业态用工平台、代理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义务,督促他们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应当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发生总体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新业态生产经营中重经济利润、轻安全管理的态势。

 来源:劳动报  作者:裴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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