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全市各级工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同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同时结合市总工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记者4月30日获悉,市总工会下发《关于上海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在全市基层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乡村振兴两年行动计划。各基层工会可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在《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额度以外,根据经费实际情况,按每年不超过500元/人标准,购买发放本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消费帮扶产品。 《通知》明确,实行时间为2021年和2022年,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发放,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当年额度。 关于经费使用,《通知》明确,基层工会应将增加的支出纳入预算,当年度经费不足的,可动用历年结余。基层工会经费不足的,上级工会可根据基层工会经费上缴、服务职工工作以及落实上级工会工作等情况,结合自身经费实际予以专项补助;基层工会应专款专用,并在当年度使用完毕。上级工会对下专项补助时,计入“补助下级支出—专项补助”,基层工会收到专项补助时,计入“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补助”。基层工会支出时,统一计入“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 《通知》指出,各基层工会可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仅限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官网公布的消费帮扶销售渠道和推荐产品目录;局(产业)对口支援地区消费帮扶平台;市总工会官网“公告栏”中公布的直采目录;“申工社”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工社活动”中“消费帮扶”栏目等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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