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记者从上海工伤保险宣传活动中了解到,近年来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保持稳定,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工伤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 截至2020年末,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082万人。2020年,共计作出工伤认定结论4.05万件,同比减少9.19%;作出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3.29万件,同比减少10.76%;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5.73万人,同比减少10.22%。 从2021年1月1日起,上海对本市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21元/月,致残二级增加386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65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36元/月。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79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30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加228元/月。2020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88元。 不仅如此,申城连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从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20%,即由“0.2%、0.4%、0.7%、0.9%、1.1%、1.3%、1.6%、1.9%”,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0.16%、0.32%、0.56%、0.72%、0.88%、1.04%、1.28%、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