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崇明工业园区假座电信局多功能会议室举行了区域性集体合同签约仪式。这是崇明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工会在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方面所采取的又一个重要的举措。 崇明工业园区是我县唯一的一家市级工业园区。随着工业向园区集中这一战略措施的落实,工业园区的发展更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园区成立10年来,累计引进注册企业2100多家,注册资金67亿元,实现税收15亿元,其中引进落户企业30多家,解决2000多人就业,通过努力已顺利完成首期1.41平方公里的开发,二期4平方公里的开发也已启动。为了进一步规范园区企业的管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在园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园区管委会和工会按照《劳动法》、《工会法》以及《集体合同规定》的要求,分别建立了协商小组,结合园区内落户企业实际,协商制定了《崇明工业园区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园区内所有落户企业。签约仪式上,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园区开发公司总经理刘益昌和园区工会主任倪惠明分别代表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在集体合同上签了字。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施建华代表县委、县政府到会祝贺,并就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提出三点意见: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摆准位置,注重协商;重在履行,务求实效。同时希望全县各委局和乡镇的党委、政府和工会,都要十分重视抓好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这项工作,努力促进本地区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为发展经济营造良好的环境,在崇明建设生态岛的伟大实践中作出我们各级组织、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应有贡献!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陈英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工会从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贯彻执行《集体合同规定》的自觉性;同时要结合实际,规范运作,注重履行,进一步推进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县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陆兆飞以及各委局乡镇、县管公司的工会负责人也参加了签约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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