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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社区综合资源 提供工会法律援助
  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工会
  
  宝山路街道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成立于2001年6月25日,是率先在全市社区工会中成立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的街道之一。
  
  一、街道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的出台背景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化,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越来越多。2000年我们对社区内30多家新建企业的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大多数私营企业劳动用工很不规范,“三金”缴纳情况较差,在社区内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艰巨。社区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就是在探索社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工会参与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用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二、街道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的基本思路
  
  近几年来,社区内职工队伍结构呈多元化发展特征。目前人员结构有:街道所属企事业职工,新建企业职工,从企业分流出来的下岗、协保人员、外来民工等。这些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不懂法。建立街道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的宗旨是为社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社区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参与协调社区内劳动关系,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区稳定,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三、街道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的主要做法
  
  1、健全组织,形成网络。
  (1)建立工作班子。建立了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工会委员会主席为主任,街道工会委员会副主席为副主任,另聘请法律接待员若干名的工作班子,为开展援助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今年又在去年已建工作班子的基础上,加强与综治部门、劳动部门、妇联等部门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开展了社区法律资源的调查,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利用社区资源,聘请社区在职和退休的法律工作者,建立了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
  (3)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员网络。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会员的作用,以事业工会和综合工会委员为联络员,在辖区内各居民区、新建企业中建立了六个分中心工作站,以工会会员为信息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援助信息网络工作体系,并不断完善分中心工作站运行机制。
  2、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1)建立工作制度。依据《劳动法》、《工会法》、《上海市工会条例》,制定了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的援助试行办法和工作规章,明确了援助适用范围、援助条件、援助内容、援助程序、援助处罚等,规范了操作程序。
  (2)落实咨询事项。争取领导支持,确定了咨询地点、咨询时间、咨询人员,并聘请市总工会法律部领导、法学硕士、区总工会法律工作者、区劳动局有关人员作为我们的特别顾问,确保工作规范有序。积极与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增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在社区职工中的影响力、渗透力、凝聚力。
  (3)开展法律服务。开通了援助热线电话:66283557,每周四上午进行工会法律咨询接待,并通过各工作分站,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缓解社会矛盾,及时为受到侵权的困难职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开展培训,提高水平。街道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对分中心成员、工作分站人员、法律援助信息员、新建企业工会干部开展了劳动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了与职工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工作人员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提高了工会法律服务质量。
  (2)加强宣传,形成氛围。街道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印发了5000份“维权指南”,通过设点宣传发放、下发到各工作分站等形式,向社区和新建企业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各工作分站通过黑板报、下发维权资料等,引导社区特困职工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街道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的运行效果
  
  通过分中心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关口的前移,使街道工会法律分中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一年多来,我们先后组织接待和进行法律咨询、服务达300多人次,参与协调社区内劳动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维护被侵权职工合法权益等共40多人次,不仅增强了社区工会的凝聚力,而且促进了社区的稳定。如:我街道王家宅路80号602室居民张珊珍来分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反映其退休前在铁路上海通讯工厂工作期间,因上班途中乘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腿部受伤留下残疾,当时厂里认可其工伤,但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因此,在医保制度出台后,医药费报销上与单位发生了矛盾纠纷,在多次与单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张的情绪相当激动,并说:“如问题不解决,自己也不想活了”,请求街道工会法律分中心给予法律帮助。我们先后多次到铁路上海通讯工厂进行走访和协调,通过我们与厂方的多次协调,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酌情为张珊珍解决了问题,解除了她的后顾之忧。类似这种情况,都是在我们工会法律援助分中心的帮助下缓解了矛盾,很好地解决了问题。职工群众说:“过去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明确,感受不深,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保护,现在有了分中心就等于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遇到困难找工会,遇到侵权找中心。”分中心的成立使社区职工亲身感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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