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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在百万职工和经营者中开展学习“两法一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总工会、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班组学习与生活》杂志社,自今年初起联合在全市职工和经营者中开展《劳动法》、《工会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市80%以上的单位组织学习和宣传,70%以上的企业对贯彻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有100万名职工参加了“两法一条例”知识竞赛初赛,其中有20支区县局代表队通过初赛获得优异成绩参加了“两法一条例”知识网上复赛,全市的“两法一条例”学习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坚持学习宣传活动与加强广大职工维权的立法参与相结合。一是推动了《上海市工会条例》的修改,从源头上做好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作。市总工会在立法参与中,已召开了10余个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九易其稿后正式形成提交人大审议的初稿。通过积极的源头参与,力图尽快建立有效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二是力求工会维权条款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得到体现。去年,《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制定工作接近尾声时,适逢新修改的《工会法》颁布实施,市总工会不失时机提议将《工会法》中有关工会代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法律精神列入《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一致同意。该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二、坚持学习宣传活动与建立完善“两个职工维权机制”相结合。一是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在建制上有了发展。目前,上海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产业协商为龙头、企业协商为基础、地方三方协商机制为突破的多层次的集体协商机制。截至5月底,本市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总数已达32184家,覆盖职工达220余万人。二是职代会制度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各级工会进一步强化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非公有制企业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取得了积极进展,据统计,目前已有2715家非公企业建立了职代会。
  三、坚持学习宣传活动与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监督工作相结合。目前已有32个区县、局(产业)工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分中心,部分区县总工会还将职工法律援助分中心工作向街道社区延伸。截至11月底,全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职工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达19000余人次,代理诉讼、进行非诉讼调解1065件,处理来信821件。(市总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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