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队伍的一部分,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女职工工作,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最近静安区女职工委员会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全区女职工的状况进行调查。调查对象是全区22个已建女职工委员会的系统中的307位在职女职工。 调查结果反映了以下三个方面情况: 一、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成效显著。 由于法律等相关政策的保证,以及全区女职工委员会对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维护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女职工的保护权、教育发展权得到了有效的维护。调查显示,有85.9%女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重视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实施《女职工保护条例》后女职工特殊保护落实率达88%,女职工依法定期身体普查检查率93.3%,女职工认为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满意和比较满意率为96.6%,女职工对自己应有的权益的知晓率91.2%,当女职工需要提出自己的权益申请时有79.1%表示会向单位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提出。当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有79.9%的表示会找单位工会。由此可见广大女职工对工会工作和女职工的工作是肯定的。 二、女职工学习教育呼声强烈。 调查中有44.1%认为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以适应不断的挑战,有22.2%希望通过学习来创造改变自己现状的机会,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变化感到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在职培训机会少,然后依次是健康状况、就业问题、人际关系、家庭困难。家庭困难取决于就业状况,自身就业能力又直接与其素质相关。在希望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素质的女职工中,对提高素质的目的存在着差异:有48.9%的女职工希望通过学习提高目前工作水平,29%的女职工是为了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了兴趣爱好和改变目前工作岗位的分别占12.6%和9.5%。另外,有33.3%的女职工希望女职工委员会能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和服务。 三、社会环境给女职工造成压力,更多的弱势群体需要帮助。 调查资料显示有85.6%的女职工反映存在压力,其中58.9%表示压力来自社会。面对现状,表示能够接受现实的占16.7%,表示无奈的占22.9%,表示希望等待机会改变现状的占22.2%,可见女性对于压力的承受力是软弱的。女性的弱势地位需要强势力量的支持,有90.8%的女职工希望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检查,以保证女职工权益的维护。 思考与建议: 一、新时期女职工维权工作必须依法开展。 工会在开展维护广大职工整体利益的同时,女职工委员会要维护女职工群体特殊性和具体的利益,在实践中,要着眼于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职工权益的维护,要在工作的延伸中,更加重视非公经济领域的女职工工作,形成具有时代特征、静安特点的女职工工作新格局。 二、新时期女职工维权工作必须根据实际开展。 随着全区职工队伍结构发生的变化,女职工队伍的多样化,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同阶层的女职工对工作要求有所不同,应该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优势,利用原有的宣传阵地,除了倡导女职工自立自强投身社会外,还要积极在女职工中倡导终身学习的思想,树立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在学习中开创工作的理念,引导和鼓励女职工“精一门、会二门、学三门”,通过提高文化素质和技能素质,提高女职工社会竞争力。 三、新时期女职工维权工作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为了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利益,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创新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使女职工工作与“双高区”的目标要求相适应。 (静安区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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