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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发展权”
  保证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落到实处,保证职工教育经费的落实和合理使用,维护职工的发展权,已愈来愈引起各级工会的重视。在深入推进厂务公开中,许多单位已把公开的内容从“职工的福利待遇”向“职工发展权”方面延伸。据统计,全市企事业实行“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使用向职代会报告”的单位数已达到6000余家。一些单位把职工“培训的选择权,培训的保证权,培训的评价权”等作为职代会的重点审议内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电气(集团)总公司和机电工会在第六次集体协商会议上,由行政和工会签署了《关于合理使用1.5%职工教育经费规定》的协议。协议规定:“企业应当将不少于50%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提高技术工人的劳动技能培训,确保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技术工人人数覆盖率不少于企业技术工人总数的30%”;“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计划、使用情况要纳入企业厂长(经理)任职目标和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列入厂务公开内容向企业职代会报告,接受和听取职代会的审议和建议。未建立职代会的企业行政与工会也应当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的相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并写进集体合同”;“企业应当将职工教育经费的足额提取、合理支配、正确使用和取得实效列入本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到人”。
  杨浦区为了积极推进“职工素质工程”,大力打造“知识杨浦”,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发展权,由杨浦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区属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的办法》。报告明确: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总额,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方法和地点,培训的师资情况,培训费用支出情况,培训效果,存在问题及对策等提交职代会讨论并报告。
  城市交通管理局所属的大众三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实行“三公开”制度,进一步保证职工的发展权:一、公开预审:就是源头参与,每年初通过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参与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修改、审议;二、公开听政:就是中途管理,在年中由职工代表检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列入有关部室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三、公开审议:就是结果检查,在年底的职代会上,由行政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工会在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时也把“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作为重点,请职代会对上述情况进行审议。(市总民主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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