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教育、律师工会 党的十五大提出,“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承担政府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职能的社会中介和新社会组织相继产生,据统计,仅在杨浦区就有民办学校15所,已和政府部门脱钩转制或新成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16个,职工2500余人。为此,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的建会原则,我们在杨浦区总工会的领导下,在同级党政组织的关心支持下,通过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在社会中介和新社会组织中组建工会并开展运作的路子,逐步形成有成熟的工作思路,有具体的分类指导,有稳健的运作方式。目前在民办学校和律师事务所中全部建立了工会,发展会员2300余人,各个工会组织工作运作良好。 一、调查研究,形成工作思路 在区总工会的具体帮助指导下,我们分别对民办学校和转制后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员工来源和构成等进行逐一调查研究,了解到这些单位的人员主要有三部分人组成,一是由原来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二是已经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再被聘任,三是社会招聘的少量年轻工作人员,他们中的许多人希望建立工会组织,需要工会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民办学校和律师事务所虽然和国有的不同,但是他们都有一个行业准入的管理,这个管理由我们区教育局和司法局的有关科室分别履行,只要积极争取这些有关科室的支持,推进这些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就有了保证。我们向区总工会做了专题汇报后,区总工会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在民办学校和律师事务所中建立工会的路子,并明确数量多、规模大、相对稳定、具有明显行业特点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工会负责组建工会和管理工作,在区司法局建立杨浦区律师事务所联合工会,负责对各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会组建和管理。我们知道这在全市还是首批尝试,工作难度很大。但我们本着服务的宗旨,想这些职工所想,确定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良好服务,坚持经常的工作思路,想方设法地积极开展了组建工会的工作。 二、分类指导,推进工会组建 每个民办学校或者律师事务所尽管有共性的一面,但是也显示了相当大的个性差异大,情况是一样,各个单位的管理者对工会组织的认识不同。所以在开展组建的工作中,必须共性和有针对性地做工作同步进行。在工会组建工作中,我们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我们发放了许多工会组建的宣传资料,深入到律师、老师中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制订了《关于杨浦区民办学校建立工会的意见》,下发了工会组建操作程序,为基层工会提供组建范本,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行业管理的工作会议上,把推进民办学校工会组建作为一项重要管理内容提出来,要求各个学校管理当局重视支持。区司法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联络员、指导员会议上作宣传动员。另一方面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在民办学校工会组建的过程中,通过对民办学校的归属、投资对象和校领导班子的分析,采取不同的措施,对曾任公办学校领导、一贯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现在受聘担任民办学校领导的,采取统一部署,提出要求,确保组建立;对一些对工会认识不一的领导,采取勤与沟通,达成共识,依法指导推进组建。在召开律师事务所工会会员大会的时候,工会筹备组在局党政的支持下,针对律师在工作中各忙其事,不易集中的实际,选择在双休日召开会员大会,提高了会员的出席率,顺利地完成了15所民办学校和16个律师事务所的工会组建工作。 三、结合实际,实现工会运作 在这些不同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以后,怎样有效开展运作?这是我们不断思考的课题,我们既给予一般的指导,又注意针对各个单位的实际,有的放矢地帮助开展工作,形成不同亮点的工作特色,有的学校通过召开教代会,讨论确定学校教育和涉及教师利益的重大问题;有的根据老师的呼声与校长就老师的课时和工资开展了协商;有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了老师的生活。比如,沪东外国语学校工会在促进学校加大对年轻教师的培养,沟通教师和校长、董事会的联系,推进学校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了职工的拥护和校长的支持。律师事务所联合工会开展了许多关心律师的工作,落实了律师参加市总的职工重病和住院保障计划,受到了律师们的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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