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会信息 >> 工会通讯
探索“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格局
  徐汇区总工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徐汇区总工会积极应对、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维权新方式,注重维权的实效性,着力解决工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化解新建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发展。
  一、构筑区总工会“代表”平台,为工会运作提供有力保证
  经过调查研究,徐汇区总工会于2001年5月制定并推行《关于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实施意见》,明确:由于受到条件限制,基层工会依靠自身努力仍无法履行职责的,由上级工会通过法定的渠道,代表和帮助下级工会履行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工会正常运转。在具体工作中,区总工会紧紧围绕“代表什么”、“怎样代表”这两个着力点,明确工作载体和抓手,为推进“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制度起到示范和协调作用,使“代表”更规范、更有力、更有效。
  1、建立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从源头上履行“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职责。
  区总工会直接与区政府进行沟通和协商,研究解决在改革发展中有关劳动就业、工资、企事业民主管理等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沈骏区长参加了区政府与区总工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双方就本区困难职工和转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会议决定:区政府立即调拨企业捐款200万元充实区职工帮困基金,加大帮困力度,同时责成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对本区企业转改制工作把好审批关,对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加强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最近经区总工会提议,区长同意,由区评先办下发《关于加强对生活困难的退休劳模帮困工作的通知》,规定各有关单位要定期补助生活困难的退休劳模,人均生活费不足600元的补足600元,无归属的,由区财政帮助解决;重大节庆给予一次性补助;两年一次组织退休劳模体检。
  2、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会各项工作。
  一是建立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部、宣传部、总工会、工商联、外经委、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领导参加,定期研究、协调社区工会工作。区外经委评选“十佳外商投资企业”时,区总工会核对候选单位工会组建情况,向两家尚未建工会的企业发函,并由社区工会上门帮助组建了工会。截至2002年10月,已有2543家新建企业已建工会,组建率达94.9%,会员31419名,入会率达88.7%。二是全面建立社区三方协商机制。区总工会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组成区社区三方协商机制工作委员会,制定工作条例,明确任务、职责和工作程序,商定社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重大事项,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的疑难和热点问题。目前,13个社区全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覆盖企业1200多家、职工1.8万余人。最近经区总工会建议,区委书记茅明贵同志提出由区委、区府领导牵头,提升区三方协商机制工作委员会格局,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建立上级工会督察检查制度,为下级工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区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专项检查,代表下级工会履行监督职责:配合区人大、政协视察社区工会工作,针对新建企业工会组建、运作、工会经费收缴难度大等问题,从贯彻《工会法》的高度提出意见与建议;会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查处了46家违规单位,追缴社会保险金486万元。建立社区工会劳动法律服务站,健全工会法律援助网络,两年来为2500人次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经费审查监督,帮助基层工会打开工作局面。
  一是组织力量对产业(系统)、社区工会主席进行离任审计,指导加强工会财务工作;二是社区工会向新建企业催缴工会经费遇到阻力时,区总工会经审会及时加强专项审计,并出面宣传《工会法》,对个别态度差的企业发出《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今年以来通过该渠道催缴工会经费10多万元。
  二、拓宽社区工会代表下级工会渠道,促进新建企业工会正常运转
  社区工会在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保护工会干部合法权益、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地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1、代表下级工会开展平等协商,依法维权。在社区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始终牵住集体合同这个维权的牛鼻子,在全面建立社区三方协商机制的基础上,田林、湖南等10个街道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参加企业936家,履盖职工1万余人。部分社区还在协商的深度上下功夫,建立了社区——企业两级集体协商机制,明确当企业集体协商遇到困难时,社区工会就出面代表企业工会与行政方进行协商,提高了维权的有效性。今年虹梅社区一外资企业工会与业主双方就增加职工收入事项进行协商,当时业主方提出增资5%,工会方提出增资14%,谈判一度陷入僵局。后社区工会及时介入,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为增资9.9%。
  2、加强工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壮大“代表”队伍。区12个街道建立了社区工会志愿者服务站,成立了一支40余人的社区工会志愿者队伍。社区工会志愿者延伸了“代表”的触角和工作领域,他们为新建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组织职工入会、调解劳动争议、帮助职工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是活跃在社区的一支“代表”队。漕河泾社区工会积极发挥工会志愿者的作用,不厌其烦地上门向新建企业业主宣传《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心企业发展,为新建企业开展工会工作铺路搭桥,营造良好氛围。
  3、保护新建企业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发挥“代表”作用。当下级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上级工会出面“代表”维权显得尤为必要。某外资企业的一位工会委员任期尚有两年,公司因其劳动合同期满,意欲不再续约,社区工会及时出面向经营者宣传《工会法》,促使公司与这位工会委员续签了劳动合同。不少有相同遭遇的工会干部对“代表”都深有感触:上级工会为我们撑了腰,维了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