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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的姿态进一步推进“建、创、做”活动
  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近日联合作出进一步推进“建、创、做”活动的工作部署,其核心内容是增强“建、创、做”活动的道德含量,提升“建、创、做”活动的文化品位,体现“建、创、做”活动的时代特征。
  目前,上海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建、创、做”活动也面临着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的新课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创、做”活动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建、创、做”活动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提高“建、创、做”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使“建、创、做”活动更好地融入上海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职工素质工程的大局之中,市文明办、市总工会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建、创、做”活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明确提出“建、创、做”活动要增强道德含量,提升文化品位,体现时代特征。在创建内涵上,要以“德治”为中心,形成职业道德教育和评价体系,加大创建过程中文化信息的注入,引入和普及团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创建规模上,要使“建、创、做”活动在向“两新”组织延伸的同时,着重向代表上海经济发展方向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领域和展示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象的窗口行业拓展。
  二是明确提出改革创新和“四个转变”的要求。即在“建、创、做”活动的运作机制、活动内容、考核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开展“建、创、做”活动要确立市场的观念、系统的观念、协同的观念和联动的观念。“建、创、做”活动要从活动型向实事型转变,从重评比结果向重创建过程、创建质量转变,从单一创建向系统化创建转变,从形态文明向功能文明、素质文明转变。
  三是明确提出新的创建标准和内容。即以“思想观念先进、职业道德良好、言行举止文明、学习氛围浓厚、班组管理严格、综合业绩突出”为标准创建文明班组;以“岗位职责健全,岗位形象文明、岗位技能过硬,岗位业绩良好”为标准创建文明岗位;以“观念先进、道德良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岗位敬业、学习成才、身心健康、创新发展”为标准争做文明职工。创建内容则聚焦于创建意识、创建氛围、创建管理和创建成效四个方面,尤其对“建、创、做”活动过程提出严格管理的“五化”要求,即目标管理科学化、现场管理刚性化、中途管理阶段化、基础管理标准化、管理环节规范化。
  四是明确提出把“建、创、做”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文明班组、文明岗位的创建率作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评比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体系。自2002年起,上海市文明班组、上海市红旗文明岗评比年限为两年一次,与上海市文明单位评比保持同步。健全完善上海市文明班组、红旗文明岗检查考评制度,凡考评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希望各级文明办和工会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地推进“建、创、做”活动,使“建、创、做”活动成为上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亮点。
  
  (市总宣教文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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