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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工会工作
  崇明县竖新镇工会
  
  我们竖新镇地处崇明岛中部,总面积58.85平方公里,总人口4.53万人。辖区内共有21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现有各类企业300多家,职工6105人,企业数和职工数在全县各乡镇中最多。但这些企业中除瀛春毛纺织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计有职工1200名外,其余多数为小型企业,最小的只有5名职工。
  近两年中,我们以市总工会召开的上海市社区工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抓好工会组建工作并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工会各项工作。现将我们的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多种形式并举,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根据市总工会提出的“构筑社区工会两级平台、实现八个基本、建立一支队伍”的要求,我们抓住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工会法》这一契机,切实加强对企业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加强社区工会工作是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全依”方针,保护、调动、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改革不断深入,促进我们竖新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县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本镇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并举,多层次大力加强工会组建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镇工会的组织建设。根据乡镇行政区域调整规划,原来的大新镇和竖新镇合并为现在的竖新镇,原来两个镇的工会工作委员会成员也有了较大的变动,这一状况远远不能适应新的行政区域加强工会工作的需要。为此,在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县总的具体指导下,我们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着手筹建竖新镇工会委员会。经过近半年的充分准备,依法于去年12月中旬召开了镇第一次工代会,经全体代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产生了镇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推进了工会组织建设的民主化进程。我们深深体会到,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镇工会委员会,在职工中的威信更高了,工会班子成员依法维权、替职工办实事的责任心更强了,为开创竖新镇工会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私营企业联合工会的组建工作。近几年来,随着党的私营经济政策的不断落实,我镇新建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职工队伍也日益壮大。到去年底,全镇开业的私营企业已达到106家,从业人员2600多人。但这些私营企业的特点是,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经营地点分散,生产业务不够正常,职工流动性大。这些特点,又制约着它们不能按规定建立独立工会。我们本着“哪里有职工,那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的原则,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争取镇私协、工商所等到有关方面的配合、支持,克服了种种困难,组建了镇私营企业联合工会,从而使区域内所有私营企业都有了工会组织,私企职工的入会率达到92%。
  三是着力抓好村级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在今年上半年的行政村建制合并过程中,我们竖新镇共设立行政村21个,其中有企业的村16个,共有企业25家,职工660人。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这些村级企业同样存在着规模小、职工少、生产不正常、人员不稳定等情况,单独组建工会难度很大。为此,我们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先在基础较好、知名度较大的前卫村进行了试点,组建了村联合工会,涵盖该村范围内的2家村办企业,发展会员180名,职工入会率达到98%。我们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在全镇推广了他们的做法,要求有企业的行政村在10月份前全部建立村级联合工会,最大限度地把村级企业的职工吸收到工会中来。
  
  二、强化制度建设,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
  
  《工会法》明确指出: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为了切实履行好工会的维护职能,我们注重了制度建设。首先,在全镇所有建工会的企业中全部建立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并健全了职代会制度,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宜都经过职代会审议,并在集体合同中体现。其次,在今年上半年着力推进了镇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工作。我们在县总的具体指导和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由镇政府代表、镇工会代表、镇企业经营者代表组成的竖新镇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了镇政府与镇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签订了覆盖全镇所有企业的镇区域性集体合同。通过三方的密切合作,分析本镇劳动关系状况,共同解决劳动关系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发挥其协调、咨询、研究和指导作用,以促进本镇劳动关系长期的和谐与稳定。
  镇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后,以镇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企业。经政府、工会、企业经营者代表三方协商一致而形成的镇区域性集体合同也下发到辖区内的每个企业。在企业成立了相应的协商小组,签订了适合本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补充协议。为了使三方协商后形成的有关文件和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我镇还专门成立了有三方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巡视督查小组,以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各种维权工作基本到位。
  
  三、维权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镇工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也提高了工作实效。工会的维权工作更加理直气壮,工会在新形势下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得到体现。
  过去,企业在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合作医疗金方面存在问题较多。按政府规定,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15%提缴农村养老保险金,但从镇工会所作的一项调查中发现,不少企业未按这一标准提缴,集体和股份制企业一般只缴纳5-10%,私营企业尚未实行。镇工会在参加三方协商时及时将调查情况作为专门议题向其他两方通报,并经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专门为养老保障金和合作医疗金问题下发了文件,确保了职工的利益。
  以往,企业职工与业主之间常有劳资矛盾发生,去年某承包羊毛衫厂的私营业主甚至在拖欠职工工资10余万元后一走了之,直接侵害了职工利益。而建立镇三方协商机制、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后,全镇至今没有发生过一起劳资纠纷,职工在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后应得的报酬均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生产积极性得到了较好的发挥,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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