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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电工会完善三项举措推动法律援助
  市机电工会认真贯彻维护的职责,从职工的愿望出发,建立并完善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并在实践中不断推出三项举措,6年来累计代理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271件,其中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8件,诉讼、执行案件193件,代办法律事务2起,直接参加合资企业基层工会与外方谈判8起,使6000多名职工直接受益,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经济发展、企业改制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成立组织。1997年5月,在市总工会法律部的直接指导下,机电工会率先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全国机械冶金工会组织中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先后组建了一支由6名工会兼职律师和1名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而后又成立工会法律咨询小组,经常研讨、处理遇到的劳动关系矛盾,共同商定协调和解决的办法,共同会诊一些“疑难杂症”,对一些复杂的劳动关系矛盾提出协调和解决的对策,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保证。
  ——建立制度。相继制定完善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援助范围和申请经济援助实施办法》、《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和条件》、《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程序》、《法律援助工作办事规则》、《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等六个规定,并拨款100万元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基金,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在制度上、程序上、资金上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维护弱者。机电工会成立法律援助的宗旨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弱者提供法律帮助,实现依法维护职责。一是为企业工会提供法律帮助,为他们免费提供法律、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使他们在维护职工权益上有了较大的胜算,至今为80多家企业工会提供了不同的法律帮助;二是直接参加合资企业基层工会与外方的谈判,增强互相沟通,协调群体争议,维护职工利益。先后解决了多起合资企业裁员中的经济补偿、连续工龄十年以上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中终止条件约定、岗位变更、加班加点工资等方面的劳动关系纠纷,维护了合资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既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也将他们从无序上访引导到有序诉讼的轨道上来。
  
  (市机电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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