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同盛有限公司自2000至2002年初,加大改革力度,适应商业调整战略,已改制小企业105家,分流安置职工724人。期间,工会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过程并发挥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至今无一职工因改制分流安置而来上访,确保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以下三方面: 一、制订政策能兼顾职工利益。 该公司从改制一开始,就充分考虑到职工利益。公司在制订《小型企业内部转让方案》时,充分听取工会意见,有关职工利益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1、在受让企业上规定:“网点房屋使用权或企业产权内部定向受让给本企业职工(已办待退休、协保、退养等手续的职工除外),转为个体经营或成立新的私营企业”,2、在重新就业上规定:“带转让单位在岗职工达到标的所带职工50%的优先中标”;“在同等投标条件下,优先照顾带职工人数多者”;3、在辞职补偿上规定“企业转让后,职工本人自愿要求辞职的,受让人必须支付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偿金,一年内补偿金最低不得低于2.5万元,一年后支付安置费的标准,应按该职工到退休的剩余工龄,每年补偿1500元,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并办妥各种有关于续。 二、操作规范使决策公平公正。 该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遵循了一套合情合理的操作程序来规范实施,主要抓好了七个环节:一是开展企业形势教育,让每个职工掌握所在企业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二是通过两级职代会,公布方案,政策交底,供其讨论;三是召开各类职工座谈会,倾听呼声,修改方案;四是将《小型企业内部转让方案》和《关于职工到龄实行企业内部退养的意见》分别先后在该公司职代会主席团和一届七次职代会审议后通过;五是各企业以“公布栏”形式每月公布转让网点、标的;六是举行先商店、后中心店、再公司范围的竞标会;七是实现转制后,该公司与新业主签订转让合同、新业主与已解除原劳动关系的职工签定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两种合同均经公证处和职代会主席团代表公证。 另外,在其具体操作中基本平衡保留该公司劳动关系与解除其劳动关系两类职工群体的利益,拉近新协保职工与其他职工的利益差距:对于新协保人员,该公司也为其办理参加市总工会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与率达100%。此举受到了这批职工、尤其因此受益职工的赞可。还坚持公平公开原则:规定某网点标的有2名以上职工投标的,均实行竞标,确定招标截止期限;具体实施暗投标规则,如果竞标标的一致,则实行第二轮暗投标,但标的须高于第一次标的。新业主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均写进了工资、福利、辞职补偿金,缴纳“四金”等内容。 公司行政会同工会预先解决遇不可测因素而发生困难的职工矛盾,并采取了特殊解决方法。如改制为个体、私营企业后两年内遇到市政动迁的,其职工仍可回到该公司恢复劳动关系。2001年因建造古城公园某网点拆除,就有3名职工从改制的私营企业中回到该公司,虽到另外商店就业,但根据特长仍安排他们在财务、营业员岗位。 三、内外合力使矛盾化解。 在改制过程中,坚持做好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当天有回复。同时作好预警工作,给新协保职工群体讲政策,看文件、指方向,引导他们按正规途径去所在街道享受法定政策。对改制为个体、私营企业的职工,该公司统一为他们办理了“四金”转移缴纳手续,使这类职工群体无“后顾之忧”。在安置新协保职工群体中,积极联系所在街道,齐抓共管;在安置改制为个体、私营企业职工就业中,积极争取兄弟工会、上级工会力量,共同做好稳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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