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江区总工会召开工会工作联席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工作合力,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区委副书记居洁,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吴红星等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党工共建、党建带工建,在布置党建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工建任务;区文明办在开展各类文明评比活动中,要坚持工会建会“一票否决制”;经委在审批外资项目合同或协议时,要坚持建会条件;工商部门在年检时,要督促未建单位尽快建会;税务部门对已建工会企业,要坚持做好拨缴工会经费,实行税前列支的服务工作,对未建工会企业要加强建会重要性宣传;台办要通过各种手段,协助督促台资企业建会;人保、安监、文广等部门要协助上级工会对未建工会企业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加大对未建工会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工商联、企业协会要协助工会督促企业建立工会、联合工会或工会联合会,实现全覆盖。居洁围绕实现“两个普遍”,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强调指出,一是要围绕建会工作重点、难点,全面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在模清底数,全面进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力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组建步伐,针对工作中薄弱环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引路、加大指导力度。二是要各方配合,形成合力,提高组建率,实现全覆盖。工会组织要起主导作用,牵头抓组建,要整合各方力量,围绕组建工作目标,制订具体工作落实措施,形成推动“两个普遍”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将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三是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要适应工会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对象不断变化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普遍”要求的能力与水平。要把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切实培养出一批事业性、责任性、组织能力强,会宣传、能协商的工会干部,在推进基层工会组建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