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立足区工会实际情况,召开工会工作会议,确定集中行动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要通过集中行动,各镇、社区(街道)、莘庄工业区工会企业建会率2010年底达60%以上,2011年底达80%以上,2012年底达到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目标;各委、局工会企事业单位建会率2010年底达85%以上,2011年底达95%以上,2012年底达到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目标。
二是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调查摸底阶段,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法人单位数为依据,逐门逐户实地核查,做到未建会企业数量清、区位清、原因清、情况清;全力组建阶段,积极探索创新各种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企业工会深组建、全覆盖的新模式、新方法,进一步加强来沪人员集中居住点工会服务站建设;表彰总结阶段,制定工会组建单项考核制度,巩固扩大组建工作成果,大力宣传表彰组建工作先进典型。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管理。建立领导责任制,各级工会主席是集中行动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门是集中行动主要责任部门,其它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切实承担起相应职责;建立创先争优机制,把开展创先争优与集中行动、推动企业普遍建会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先争优过程转化为推动企业普遍建会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