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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总工会认真落实“两个普遍”工作要求

  一是调查摸底,查清情况。要求各镇、开发区、工贸集团公司和行业工会联合会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法人单位数为依据,按照企业名录逐一进行实地核查,认真排摸本区域内未建会企业数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情况。对未建会或未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要查找原因,有针对性、有计划、有力度地开展工作;对正在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加强指导,依法规范推进;对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要督促其进一步完善,落实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

  二是抓住“五个环节”,以面带点,稳步推进。在组建工作中牢牢抓住“领导负责、目标分解、中途督查、情况通报、考核评比”五个环节,将建会任务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镇、开发区和有关委局、工贸集团公司,坚持机关干部分片联系组建工作制度和镇、开发区组建工作例会制度、组建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制度,加快建会步伐。大力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以各类经济园区、村为区域重点,以餐饮、纺织、物业和各区域内的重点或规模行业经济实体为行业重点,加快建立行业性、区域性企业代表组织和相对应的工会组织,因地制宜搭建集体协商的工作平台。准确把握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的范围和内容,重点就主体工种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行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以及工资支付等内容开展协商。

  三是加强培训,完善指导。切实加强对企业建会及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将各镇、开发区工会对区域内企业的指导责任落实到人、跟踪服务。成立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由各镇、开发区推荐1-2名具有一定法律基础和协商经验的同志组成,定期召开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会议,汇总情况、交流经验。

  四是规范程序,提高质量。依法规范协商代表产生和集体协商启动程序,指导召开集体协商会议,按照规定开展协商。对按照规定协商成功的,形成书面协议;对协商不成的,形成书面纪录,并就有关问题开展磋商,引导进一步协商。避免协商结果的形式化和空心化,着重在法定标准之上进行协商,确定可以量化操作的条款,不断充实内容、提高质量。

  五联合检查,落到实处。对工资集体协议履约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工会依法主动要约、对出现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的工作链,并将这一工作形成制度,督促集体协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来源:奉贤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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