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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总工会三项举措推进“两个普遍”

  一是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党工共建同步推进。把推动企业组建工会纳入各级党建工作规划,融入“大党建”格局中,把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增加一线职工收入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工资共商共决,做到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增长而增长;推动建立党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区四套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区重点企业,动员企业主支持工会组建、工资协商,在关心、服务企业中推动企业组建工会。

  二是整合社会资源优势,借势借力合力推进。召开区相关部门工会工作联席会议,共商推动“两个普遍”举措,形成文明单位评比未建会企业“一票否决制”,审批项目合同坚持建会条件,工商部门年检时督促未建会企业建会,区人保、安监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决议,督促未建会企业早日建会。区委组织部门将工会组建纳入“大党建”格局,交叉兼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区人保部门发挥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在劳动监察中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区台办对台资企业加强工会法律法规宣传,重点推进规模型台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三是发挥工会职能作用,集中行动扎实推进。召开各街道、镇总工会和工业区工会干部学习交流会,总结成功实践经验,以典型引路推进落实“两个普遍”。以企业集中的开发区、园区、商贸楼宇、商场超市为建会重点区域,以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和港澳台资企业、私营企业为建会重点单位,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入会重点对象,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把推进“两个普遍”作为工会工作重中之重并列入工会年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实施激励通报制度,确保2012年底达到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目标。

 来源:松江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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