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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国资工会健全工会组织建设体系

  一是抓组建,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按照全总“两个普遍”工作要求和市总工会组建工作三年规划目标任务,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国企改革重组等实际,寻找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的新增长点,积极推进新建企业、改制企业、重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努力做好非公企业、农民工入会工作,力争实现系统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95%,职工入会率90%以上。

  二是抓规范,夯实工会工作基础。按照全总《加强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确保基层工会取得民事法律主体地位,以合法身份开展工作。力争实现会员25人以上的基层工会普遍登记,确保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和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率80%。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主动协调,有效解决经费收缴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完成全年经费收缴任务。全面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对集团企业工会财务工作、经费收缴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系统工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努力创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党政支持、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和凝聚力。

  三是抓队伍,提升工会运作能力。紧贴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实际,组织开展“国资系统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队伍状况的调查”,通过调研摸清底数,有重点地对全系统工会干部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每季度一次“集中学习日”制度,围绕工会工作思路、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互动交流,更好地促进工会干部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四是抓指导,推动工会工作上台阶。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和服务,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搞好典型示范,实行分类指导,推动工会基层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在系统内开展“品牌项目建设”,实现工会工作“一企一品”。

 来源:普陀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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