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同步登记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凡成立独立工会、联合工会、工会联合会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和换届时,同步登记“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规范工会运作。
二是同步签订集体合同。在工会组建时,工会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平等协商,同步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同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制度和机构。在成立工会组织、职工数满25人以上的单位,同步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工数少于25人的单位,同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作机制,发现劳动争议,基层工会主动参与协商,及时化解矛盾。
四是同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宣传和培训,督促鼓励30人以上的企业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坚持做到边申报、边创建、边规范。
五是同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宣传检查,深入推进“安康杯”竞赛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