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动普遍建会方面,下发关于推进工会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每月通报、双月例会等制度;加强与劳动监察、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系,初步建立企业建会数据库;梳理规模以上企业、三资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及已建党组织未建会企业名单,力争三年内完成上述企业独立建会目标;以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为重点,推动宾馆、物流、餐饮、物业、建筑等行业工会建设;推广友谊路街道“开发区、市场、楼宇、居民区工会联合会”四位一体组建模式,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在推动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方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和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提高街镇(园区)内企业工会主席集体协商工作水平;抓好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业务培训,定期召开集体协商指导员座谈会,了解进展情况,指导工作部署;集中组织“要约行动”,注重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单个要约与区域性、行业性要约相衔接,对未建制或建制到期企业实行主动要约,对需要帮助企业实行集中要约,确保企业“应约要约”,提高工会依法维权的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