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国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今年,本市将申报评选一批全国和上海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全国优秀工会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