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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上海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为主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上海工会的实际,制订《“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大力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是工会适应形势发展、应对各种挑战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规范,我国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工会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使工会工作处于更加开放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中,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为复杂和艰巨。上海进入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发展阶段,工会工作的领域、重点、对象、方式面临深刻的变化。加强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能应对发展和变化局面、创造性开展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队伍,是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提高工会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要。

  (二)大力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是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关键措施。

  近年来,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上海工会组建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工会组织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在大量的新建立的工会组织中,非公企业工会快速增长,已成为基层工会的主体。但同时,大量新的基层工会组织,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产生,带来新上岗工会干部增多,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知识不够、能力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工会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基层工会干部尤其是工会主席尽快掌握开展工作的能力,把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出来,活力激发起来,已成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当务之急。

  (三)大力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改进工会干部的思想和作风,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

  要建设一支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运事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敢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受到职工群众欢迎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一个基本途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要通过教育培训,用科学理论武装广大工会干部的头脑,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运用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优化工会干部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拓宽他们的视野和知识面,增强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能力,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做职工群众的贴心人,使工会干部形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为开创上海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上海工会工作的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积极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从而使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地为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服务,为工会工作服务,为上海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总体目标

  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调整和改善工会干部的专业结构及知识结构,增强工会干部在新形势下的综合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工运事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业务精通、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重点要求

  按照建设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要在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加强作风建设上下功夫。

  要通过教育培训,使各级工会干部,在政治上,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驾驭工会工作全局和处理复杂局面的本领。在业务上,要系统掌握工会工作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善于发现、分析、研究工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善于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善于抓重点、抓典型和分类分层指导,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作风上,要深入基层,扎根群众,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形成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过硬工作作风。

  三、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任务

  “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基本任务是:

  (一)工会主席培训

  加强对各级工会主席的教育培训,是“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班次:

  工会主席上岗资格培训。新任工会主席到岗半年之内必须参加培训,以取得上岗资格。区县局(产业)工会新任主席、副主席、经审主任参加全总劳动关系学院全脱产一个月的学习培训;区县局(产业)工会下属工会新任主席参加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的工会主席上岗资格培训班学习,每年举办三期,“十一五”期间共举办十五期。

  工会领导干部的专题研讨。工会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主要对象为市总工会委员、区县局(产业)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市总每年与市委党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联合举办1-2期,每期时间为全脱产一周。研讨班选题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工会重点工作,针对工会工作中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培训。根据上海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的要求和进度,“十一五”期间,上海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将全部建立总工会。为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乡镇、街道工会主席所必须具备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的具体进度和要求根据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的进度而定。2006年对已建立总工会的乡镇、街道工会主席的培训面不小于75%。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的培训由市总工会组织部委托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进行。

  新建企业工会主席培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干部培训意见》的精神,新建企业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重点在区县,各区县总工会要根据新建企业工会工作的特点,采取切实措施,分期分批、多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培训工作,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对新建企业工会主席普遍轮训一遍。

  (二)工会干部轮训

  “十一五”期间,各级工会专兼职干部要普遍进行一次轮训,由市总工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分级负责实施。

  区县局(产业)工会正副主席、市总机关部长参加全总的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每期参加培训的人数根据全总下达的调训指标,由市总组织部组织实施。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积极选送人员,确保调训任务的完成。

  区县局(产业)工会干部、大中型企业工会干部和市总机关干部由市总组织部调训,委托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办班,每期时间为两周。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根据调训要求,保证生源。具体进度要求为,2006年完成培训任务的25%,2007—2010年每年分别完成20%、20%、20%、15%。

  区县局(产业)工会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及基层工会干部的轮训,由区县局(产业)工会实施。区县局(产业)工会可独立办班,也可与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联合办班或委托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具体进度要求为,2006年—2009年,每年完成30%,2010年完成10%。

  轮训主要学习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工会基础理论,工会工作专业知识、劳动立法及相关政策、经济学理论与经济管理知识等。具体培训内容要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工会中心工作确定。

  (三)中青年干部培训

  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是关系到工运事业不断发展后继有人的重大问题,也是发挥工会干部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蓄水池”作用的一项战略举措。作为各级工会领导干部的后备力量和向党组织推荐和输送的人才培养,“十一五”期间将根据上海工会干部队伍的实际,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象为35岁以下德才兼备的科级以上干部,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其中一个月集中学习,一个月深入基层进行课题调研。

  (四)工会专项业务培训

  工会的组织工作、理论政策研究、法律法规、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集体谈判、民主管理、宣教文体、财会审计等工会专项业务的培训,按照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实行分级分层培训。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使工会干部逐步取得任职资格,成为熟悉法律法规,精通工会业务,具有真才实学的工会专业人才。“十一五”期间,力争80%以上工会业务干部持证上岗。

  (五)女职工干部培训

  女职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要围绕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维护,对工会女职工干部进行培训,区县局(产业)工会女职工干部每年培训一次,乡镇、街道工会女职工干部五年内轮训一遍。

  (六)适应性岗位培训

  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每个阶段上海工会的重点工作和实际需要,广泛经常地开展各种短期适应性岗位培训,使广大工会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开展本职工作所必须的新知识、新技能。全市性的适应性岗位培训由市总统一安排,采取集中学习,组织调训及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与区县局(产业)工会联合办班的形式进行;其他适应性岗位培训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确定。

  (七)国际工运知识培训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发展,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工会,要积极研究国(境)外的工会工作,了解和熟悉国际工运知识,加强与国际友好工会的交流和合作。“十一五”期间,市总工会每年举办4-5期工会领导干部国际工运知识培训班,组织学员出国考察、进修,邀请国(境)外工会工作者、学者来沪讲学、交流。每年选送学员参加全总组织的国(境)外培训。

  四、务实创新,改进方法,切实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一)加强教材建设,丰富培训内容。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更贴近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贴近劳动关系变化的现状,贴近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的要求,要根据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更新教学大纲,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培训需求,内容丰富、体现时代特点的教材,切实把教育培训的落脚点放在提高广大工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上。

  (二)创新办学模式,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在认真抓好脱产培训的同时,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工会干部的实际需要,因人、因地、因时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分层次、分类别、多规格、全方位地开展教育培训。积极探索电化教育、远程教育和多媒体网络教育,走向基层,拓宽就近、就地送书、送教上门等教学途径,促进教学方法的不断更新,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充分整合资源,形成教育培训的网络体系。工会管理职业学院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服务工会建设和工会工作为宗旨,以提高工会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重点,发挥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努力整合工会系统和社会资源,探索建立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培训阵地。。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教育培训分校或培训点的阵地建设的新路子。充分运用党校、高校等方面的办学资源,形成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承担起教育培训工会干部的繁重任务。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教育培训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把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任务,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每年要定期研究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制订工会发展规划、研究重点工作时,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发挥工会作用、增强工会影响力和凝聚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市总已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各自职责。市总主要负责区县局(产业)工会主席培训及由市总组织实施的重点班次,协调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与区县局(产业)工会的关系,督促区县局(产业)工会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下属各级工会干部的各类培训,认真完成市总下达的培训任务。

  (三)切实保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各级工会要建立和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预决算制度,加大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并做到逐年增加,保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

  (四)健全制度、规范运作,不断强化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工作。制度建设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建设,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的保证。主要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是考核激励机制。要把工会干部参加和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评选先进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没有完成工会干部培训任务的工会,不能验收为合格职工之家,不能参加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工会干部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要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市总工会将在“十一五”期末召开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在工会教育培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区县局(产业)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定期评比表彰制度。

  二是总结通报和交流制度。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和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每年要对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每年底要将教育培训统计报表报市总组织部。市总将每年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两年对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交流,区县局(产业)工会也要建立起相应的制度。

  三是调训制度。市总根据每年上海工会工作的实际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明确调训任务、调训对象,落实培训学校和时间。同时,组织落实完成全总的调训任务。凡属调训任务,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完成任务。培训承办单位要将学员培训情况及时反馈给区县局(产业)工会。

  四是办班归口审批制度。要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系统办班管理的意见》精神,严格办班审批制度。市总组织部,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组织部门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市总各部室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应在年初提出计划报组织部,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区县局(产业)工会业务部门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也须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根据《“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好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总工会组织部备案。

 

  上海市总工会         

200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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