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市总工会与市发改委、市人保局(市医保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在认真听取并吸纳政府职能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了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对相关对策措施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并形成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8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等领导专门批示要求关注。本文为该研究报告的内容摘录。
“退休住院计划”即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作为本市医保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配套措施,于2001年4月由市总工会下属的市职保会推出并负责具体实施的。
其实施的背景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为配合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制度改革方案的稳步实施,市总工会在2000年年底先期推出了“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在职住院计划”)。“在职住院计划”推出后,不仅受到广大在职职工的普遍欢迎,也在退休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大量退休职工不断来信来访,或要求加入该保障计划,或要求推出面向退休职工的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鉴于退休职工的实际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并同意,市总工会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及时推出了“退休住院计划”。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退休住院计划”已经成为本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市医保制度平稳运行起到了支撑作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广大退休职工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一、实施“退休住院计划”的具体做法
为确保“退休住院计划”可持续发展,市总工会始终坚持职工互助互济工作的定位,严格遵循保险领域的“大数法则”,对参保对象、参保方式、缴费形式、保障范围及其待遇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发挥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
一是坚持与本市医保改革相配套、相衔接。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补充医疗保障为辅助、以医疗救助为扶持的基本要求,设计实施与本市城镇医保制度改革方案相配套、相衔接的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使之成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退休住院计划”自始至终以加入本市城镇医保的退休职工为参保对象,未纳入本市城镇医保的退休职工不能参加。
二是坚持集体组织、团体参保为主。“退休住院计划”推出之初就明确规定,退休职工必须由其所在单位的工会或退管组织集中办理、团体参加,其中团体参保人数不得低于单位退休人员总数的75%,退休职工人数少于1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从2002年起,应本市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退休职工及失业后退休职工等群体的强烈要求,市职保会开辟了有别于单位团体参保的社区参保方式,虽然参保范围和参保形式有所扩大和改变,但集体组织、团体参保仍占主体。目前团体参保人数占比约为94%。
三是坚持个人自愿参加原则。强调退休职工参保,一是完全个人自愿,不强制;二是个人自费,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部分效益好的单位为鼓励退休职工参保,对个人采取了适当补贴的措施。近年来,在市人保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职保会对组织退休职工团体参保的单位,在退休职工自愿的基础上,采取了从其个人养老金账户划账扣费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2012年7月底,通过银行代扣款缴费人数为134.5万人,占参保人数的44.8%,说明至少接近一半退休职工由个人缴费。
四是坚持保大病重病的基本方向。在保障范围及待遇上,规定参保的退休职工发生住院治疗、门诊大病等情况,可以享受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60%的补充医疗保障金报销待遇,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最高可以获得4万元补充医疗保障金。
五是坚持职工互助互济为主、政府补贴为辅。为确保“退休住院计划”资金收支平衡,市职保会坚持在严格测算的基础上,随医疗费用上涨定期调整个人缴费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行风险和资金压力。2001年的缴费标准经测算应为每人90元/年,但考虑到当时养老金水平较低,最终确定为每人50元/年。由于此后几年保障金年度支付金额均超过当期的缴费收入,经市政府同意,从2004年起对个人缴费标准实行每两年调整一次的办法,至今共调整了5次(历年缴费标准调整情况详见附表2)。同时,由于历年个人缴费标准均低于测算水平,为弥补由此形成的资金缺口,市政府同意从2001年起每年由市政府和市总工会共同予以补贴。
“退休住院计划”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三大特点:一是覆盖面广,坚持团体参保方式,个人自愿参加;二是受益群体大,对参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不设任何门槛;三是缴费标准低,运用工会工作网络,实现了高效率、低成本运行。
二、实施“退休住院计划”取得的主要成效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退休职工,市职保会在全市17个区县设立了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服务窗口,在160余个街道(镇)设立了服务点,形成了互助保障工作三级网络,方便基层工会组织和退休职工就近办理参保理赔等各项工作。截至2012年3月,“退休住院计划”有效会员已达307.36万人,退休职工年均参保率连续十多年稳定在90%左右。
减轻了退休职工的医疗负担。截至2012年3月,11年来累计有668.67万人次退休职工获得了32.72亿元的补充医疗保障金,其中,获得4万元以上保障金的有988人,获得1万元-4万元保障金的有4.4万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改后退休职工的就医矛盾,被退休职工誉为“第二医保”。
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休职工的关怀。工会组织受政府委托开展互助保障,切实维护了退休职工的权益。从服务窗口和来信来访了解到的情况看,退休职工普遍认为,这是市委、市政府对退休职工的“阳光政策”,是一项保障民生的民心工程。
依靠工会组织,“聚小钱,办大事”,受益人群多,管理和运行效率高、成本低。为保障“退休住院计划”有效运转,全市各级工会和退管组织干部不计报酬地开展此项工作,热情地为全市300多万退休职工提供便捷服务。按照该计划推行11年来测算,市政府和市总工会补贴平均每年为5198.75万元,平均到每位参保退休职工仅为19.92元/年,而该计划平均每年给付金额高达2.97亿元。
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退休住院计划”的初始目的是为配合医改稳妥推进,从实际运行看,“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机制,在有效缓解退休职工尤其破产、歇业企业退休职工和失业退休职工的看病贵、看病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退休住院计划”下一步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是善缴费标准正常增长机制,缓解资金压力,使“退休住院计划”逐步达到收支平衡。
二是坚持和鼓励退休职工团体参保,并适度拉大团体参保和社区参保的缴费差距。
三是完善社区参保对象的参保方式,控制“带病参保、无病不保”的“逆选择”风险。
四是在广大退休职工互助互济为主的基础上,继续实行“退休住院计划”政府补贴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