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权益维护 >> 五年成果 >> 正文
关于市委文件中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相关内容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做好直接服务群众工作方面:市委明确,“工会要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新时期劳模精神,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开展“建文明班组、创文明岗位、做文明职工”活动,办好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引导职工建功立业。”“要主动为职工说话办事,促进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推动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坚持企事业单位转改制过程中的民主程序,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加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积极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要加强来沪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入会工作,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向来沪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延伸和覆盖。”“要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解处置机制,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协助党政部门及时调处劳动关系矛盾。”

  在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方面:市委明确,要“依法推进企业普遍组建工会,完善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建设,推动形成市、区县和产业、街镇三级组织,居村、商务楼宇、工业园区、企业四级网络,产业和区县条块结合、行业联合、全面覆盖的组织工作格局。”“要推动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建立健全工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现民主办会,提升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职工技术协会、劳模协会、职工文体协会、职工互助互济组织等社会团体建设。”“各级工会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深入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帮助基层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在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党对工会工作领导方面:市委明确,“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等情况要纳入党政工作目标考核。各级党政部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区县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的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的委员会。”“街镇工会主席可在现有职数内按党政同级副职专职配备,也可由同级党委或人大的副职领导兼任,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正科级领导职务专职副主席以及专职工会干部;专职配备的街镇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应进入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会议;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按规定享受党政同级副职待遇。”“支持工会依法足额收缴经费,开展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试点工作并逐步推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