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工会在本市工会组织体制中处于基层位置。随着居民区内非公企业增多,黄浦区总工会发现,由社区(街道)总工会直接联系服务企业,越来越显得力量不足、时间不够,而原来的小区联合工会由于人力、物力等原因也很难对非公企业产生影响和发挥作用。2011年,在黄浦区总工会指导下,南京东路社区(街道)总工会在全区范围内试点赋予小区工会更多职能,探索从小区联合工会管理向小区工会联合会管理模式转变,将小区联合工会作为小区工会联合工会的组成部分,同时将居民小区内原来直接由社区(街道)总工会联系服务的企业工会,全部归到小区工会联合工会层面,通过小区工会联合会的形式覆盖居民区内除楼宇企业以外的所有非公企业。
在具体工作推进中,南京东路社区(街道)总工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配齐配强干部力量,除工会主席由小区党总支书记担任外,配备一名社会招聘的工会工作者担任专职副主席负责具体工作,再加上街道综合党委为居民区配备的一名专职党群工作者担任小区联合工会主席,解决小区工会“缺人干事”的问题。二是确保工作经费,首先确保小区工会专职副主席收入,并对兼任工会主席的居民区党支部书记每月给予工作津贴,还为小区工会联合会每年提供固定的工作经费5000元。三是推进工作管理规范化。将小区工会联合会工作分为“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宣传教育、权益保障、工会经费、基础工作”6大类,细分为25项工作指标,通过工作报表、工作台账、年中考核等制度予以落实。
小区工会联合会自试行以来,工会活力逐步增强,特别是一些工作比较规范的企业工会“下沉到”居民区后,带动了小区内工作一般的企业工会。同时,小区工会联合会也推动了小区工会各项工作,工会组建速度明显加快,参与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断增多,区域性职代会制度逐步规范,小区工会网络维权维稳的预警作用更加突出。目前,黄浦区总工会已明确将在有条件的社区逐步推进小区工会联合会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