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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总加大工会特派员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力度
  一是成立普陀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小组,由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相关处室组成。二是制订《普陀区2008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计划》,明确2008年度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分解各系统、地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具体指标。三是筹备召开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第七次联席会议,对《关于加强和规范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主体建设的建议》和《关于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建议》等议题进行协商。四是筹备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专家顾问团会议,调整工资集体协商专家顾问团成员,吸收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入,建议国资部门、地区办加强对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考核;起草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指导范本、工资集体协议指导范本、行业劳动定额指导标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指导范本等,经专家顾问团审议修改,供各系统、地区借鉴和使用。五是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复训,进一步提高工会特派员的协商水平和工作能力。六是扩大试点树立典型,在桃浦镇选择绿新烟包装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观摩会,继续选派观察员、工会特派员,提高企业协商的质量。在行业工会试点开展企业执行行业指导标准的工资集体协商。七是开展检查评比工作,与区劳动部门等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检查,年底对各系统、地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来源:市总工会-普陀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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