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总工会自5月份以来,建立劳动争议联动调解机制,成效较为明显。第三季度共接待咨询135人,受理调解60件计90人,结案57件计87人,比今年上半受理件数增加70%。一是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的三级网络,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道(镇)、系统、区管重点企业、区总直管企业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均由工会主席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职工代表等组成。目前,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21个,基层调解组织141个。二是制定联动调解制度。区总工会专门制定《闸北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调解办法(试行)》,并联合区司法局向全各社区(街道)、镇总工会及司法所制定下发《关于社区(街道)、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街道、镇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镇总工会、劳动科、司法科以及有关方面人员5—9人组成。目前,7个街道(镇)在司法信访综合窗口,2个街道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区司法局、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信访办专门发文,细化、完善“一口接待受理、多方参与联动”的调解形式和工作流程。三是开展调解技能培训。举办劳动争议调解员实务培训,就《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发生的典型案例和调解员的必备条件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技能培训。各社区(街道)、镇、系统、区管重点企业、区总直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70人参加此项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