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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召开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总结推进会

  日前,市总工会召开上海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总结推进会。市总工会副主席汪兰洁、茆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市工会自2005年全面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来,在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08年9月底,已签订专项集体合同1.79万份,覆盖企业6.12万余家,受益女职工133万余人,完成了全国总工会关于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三年达标要求。专项集体合同对增强集体合同的针对性、有效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女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总工会副主席汪兰洁充分肯定了各级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在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她要求各级工会加强领导,在巩固现有签订率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非公企业的签订工作,进一步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突出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间待遇落实以及岗位界定和退休年龄等重点,切实提高专项集体合同质量。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她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工会干部素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专项合同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维权水平。

  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要求各级工会完善制度,把专项合同纳入集体合同工作之中同步推进。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大专项合同工作推进力度。加强指导和服务,提高专项合同工作水平。要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相结合,推动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深入发展。

  会上表彰了普陀区总工会等100家“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来源:市总工会女职工部、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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