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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区职工群体性劳资纠纷,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的作用,闸北区总工会制定了化解企业群体性劳资纠纷工作预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企业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指导组”;建立协调联动、整体作战的工作机制;各社区(街道)、镇总工会专职工会干部和区管重点企业、区总直管企业工会干部担任此项工作的联络员,确保各级工会工作衔接顺畅。二是加强信息排查收集,加强排摸、调查,掌握不稳定因素;建立动态预警预报机制,实行一般情况每周报告、特殊情况及时报告的报告制度,区总办公室及时向区有关单位通报,对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报告纠纷处理情况。三是加强工作处置力度,对企业生产经营下滑情况,当各基层工会周报中上报所属已建工会的企业生产经营下滑的情况后,区总指导组及时了解其原因,并就具体情况与所在社区(街道)、镇和区“马上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企业出现裁员、减薪、欠薪等情况,各社区(街道)、镇总工会、市北工业园区工会及时帮助企业工会开展维权工作。区总指导组通过法律援助等手段,提供指导帮助。对企业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情况,各基层工会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纠纷情况、产生原因及处置办法书面上报区总指导组。区总及时向区信访办通报情况。依据《闸北区街道、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方案》,引导当事人到发生纠纷的所在地进行调解,由司法信访综合窗口受理。社区(街道)、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地调处。 |
来源:闸北区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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