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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发文要求积极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作用,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三方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就当前形势下积极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和谐合作,同心协力,共渡难关,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要充分认识劳动关系双方和谐合作、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充分就业,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当前形势下的重要协调作用。一是要调动广大职工与企业共同战胜困难的积极性创造力;二是要增强沟通理解,妥善协调企业调整中的利益变化问题;三是要依法有序调解劳动纠纷,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机制有效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把劳动关系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化解于萌芽状态。坚决反对以转移资产逃匿、破坏生产设备、影响社会秩序等方式作为争取利益的手段。

  《意见》强调,要依托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合力推进集体协商。一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导开展集体协商。对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恶意侵权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二是工会组织要主动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各级工会要加大对职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职工通过集体协商有序表达合理诉求和理性维权。工会要从企业的实际经济状况出发,理性对待对职工的合法诉求和高于劳动标准之上的合理要求,妥善把握协商内容的标准和尺度。三是企联组织和企业行政要积极响应开展集体协商。各级企联组织要倡导企业共担社会责任,尽可能不裁减职工、尽可能不削减职工薪酬、尽可能不降低职工福利。企业行政在作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定时,应当主动与工会协商,听取职工意见,规范履行民主程序,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来源: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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