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成立地区工会调解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地区工会妇女儿童特殊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地区工会老年人特殊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及“杨伯寿调解工作室党员、职工服务点”等37个劳动争议调节组织,设有专兼职调解员116名,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交叉覆盖;提出了劳动争议纠纷不出三门,即不出社区门、不出企业门、不出园区门;确立区域工会联席会议机制,制订了“一季一主题、季季有联系”的活动计划,联手开展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有效地构筑了维稳防线。
二是完善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突出调解机制中的“预防”功能,强调“关口前移、以防为主”,把“三早”贯穿其中,即与业主早沟通,与职工早交底,遇纠纷早介入。建立工会工作指导员划片联系企业责任制、企业近况每周通报会制度、处理集体上访事件工作预案和企业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工会主席作为企业维稳的“第一责任人”、“第一知情人”和“第一上报人”。
三是切实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办结率。将调解工作重心下移,改进工作作风,走出办公室,深入一线,把调解点设到基层企业中去,与职工面对面沟通,就近化解争议纠纷。开展劳动争议化解“名师带高徒”活动,培养一批具有一定法律基础和调解技巧的调解员,使得全区的劳动争议调节办结率达到100%。
四是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活动。围绕建设“和谐延吉”的总体目标,地区总工会充分发挥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组织优势,制定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标准,总结典型经验,凸现示范引领,不断拓展创建活动领域。目前创建活动在已建工会企业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