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产(集团)总公司工会成立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工会参与做好群体性处置专项应急措施》,指导集团各级工会预防、预警及处置因劳资突出矛盾而引发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措施》明确,当接到基层工会因劳资突出矛盾而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报告后,要立即向集团工会主席报告,积极协助党政,全程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根据市总工会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群体性事件的信息上报工作。《措施》强调,因劳资突出矛盾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组长、联络员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事发单位基层工会主席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协商调解工作,劝导职工群众返回本单位,迅速平息事件,避免事态恶化。要做好上报工作,事发单位工会须在1小时之内口头报告、2小时之内书面报告集团工会,并在协助处置过程中及时上报阶段性进展和事件处理情况。要做好后续工作,经过现场处置,职工群众被劝返回本单位后,基层工会应主动向集团工会和单位党政汇报,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上访职工的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