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定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和区工商联三方组成区“要约行动月”活动领导小组,向全区500多家要约重点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全面开展工资协商要约行动。本次行动主要面向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者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未组建工会或者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则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工会提出的协商要约,企业行政方如果在20日内不予回应,工会又未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的,转由劳动保障部门协调处理。对存在拒绝签约要求或者故意拖延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