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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总工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加强维权工作中创先争优

  嘉定区总工会按照“主动呼应,及时反映,有序表达,积极协商,依法维护”的总体要求,以工资收入为核心,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加快推动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努力在维护、保障和发展好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创先争优。

  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集中向全区500多家要约重点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各要约重点企业工会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要约行动”的范围包括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者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要约行动”还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紧密结合,在重点做好区、镇两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新签及续签工作的同时,把发生劳动争议较多的企业作为推进重点,督促这些企业通过建立协商机制,减少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因素。全区共有537家独立建会的工会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228家独立建会企业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68家企业承诺协商,覆盖职工6.3万名,要约回应率达到93%。对不予回应的企业,区劳动关系三方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促使企业行政作出回应,与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

  加快推动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嘉定区总工会在各镇试点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嘉定区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细化操作办法,明确要求对于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对于未组建工会或者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由村(园区)工会联合会牵头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目前,嘉定区已有64个村(园区)签订了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64家,覆盖职工4.26万人。

 来源:嘉定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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