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协商能力。镇总工会每年选派10多名工会干部参加区总工会培训学习,组织骨干企业工会干部到外单位学习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做法,对全镇150多名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专业培训。
二是抓好宣传,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工资协商双向宣传行动”,提高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认识,增强企业经营者的协商意识和自觉性。
三是规范平等协商程序。明确要求,集体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必须对等,集体合同条款必须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集体合同草案经协商意见一致后,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区总工会审查备案;必须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四是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调研检查。目前,镇属单位职代会基本实现全面建制,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建制率达75%。全镇建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2份,覆盖企业407家,覆盖职工569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