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宁区总工会、区人保局召开“长宁工会集体协商工作研讨会”,重点围绕工会“两个普遍”和全面推进长宁集体协商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并达成三点共识。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长宁区社会管理创新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任务“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要求,将集体协商纳入年度政府考核目标,纳入到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目标,力争通过集体协商工作规范全区企业劳动关系秩序,维护长宁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借势借力,整合资源。响应区委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打破部门界限,主动跨前一步”要求,加强部门合作,整合资源,通过建立长宁区集体协商工作联动机制,起草《关于推进长宁区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以工资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三是发挥职能,全面推进。将面上指导与点上突破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区总工会重点加强集体协商工作实务的指导服务并开展协商工作培训,探索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引导职工参与;区人保局简便简化集体协商材料申报及相关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