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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国资工会五项措施扎实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一是争取党委支持,合力共同推进。要求各企业将依法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并将其纳入企业工作考核目标,着力形成“党委重视,工会力推,劳动关系双方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协商重点。对规模、经营状况、职工工资收入不同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科学确定工资协商的内容。对生产经营形势好的企业,重点就科学合理地增长职工的工资水平、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对生产形势一般的企业,力争做到不裁员、职工工资与往年持平不下降;对生产经营比较困难或亏损的企业,重点就保障职工基本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离岗职工的生活费等进行协商。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协商质量。加强对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培训,进一步对要约程序、协商技巧等进行业务指导,并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提高协商代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是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对基层工会的督导,并强化集团工会对下属企业的监督力度。由工会依法行使主动要约权,并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对企业方在15天内未予书面回复或无理拒绝的,上级工会要及时介入,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集体协商工作考核目标的企业,将不得参加2011年度工会条线的各项评优活动。

  五是加强信息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动态管理,要求各企业工会做好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日常登记、备案、更新工作,对新建企业及时启动要约,开展协商,尽早签订集体合同,并督促基层企业工会在合同届满前及时完成续约。国资委定于每年4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普遍建立。

 来源:普陀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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