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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总工会推出首席调解员和首问责任制

  为进一步深化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奉贤区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工会劳动争议首席调解员、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指导各镇、开发区工会推进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

  设置首席调解员。《意见》要求,各镇、开发区至少选配一名劳动争议首席调解员,有条件的镇可在社区配备首席调解员。首席调解员应热爱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处事公正,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有较强调解组织能力。《意见》明确了首席调解员五大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直接调处或牵头调处本区域疑难劳动争议纠纷,重点处理本区域内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的调处;二是协助所在镇、开发区做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纠纷工作的指导管理,负责牵头召开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例会;三是开展劳动争议排摸活动,分析有关情况;四是宣传涉及劳动争议的有关法律法规;五是做好以规范工作台账、劳动争议调解调查笔录和调解协议书为重点的本区域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形成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老娘舅”,镇、开发区,社区劳动争议首席调解员三级组织网络体系。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首问责任制。《意见》要求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树立起“谁首先接待受理,谁负责调处或牵头组织协调”的工作原则,形成一方受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参与的联动调解机制,使劳动争议调解案件件件有着落,有结果,不断提高调解的到位率和成功率。努力做到将劳动争议案件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本区域内,力争做到一般劳动争议不出单位,较难争议不出镇,重大争议不出区。

 来源:奉贤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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