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主动开展专项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建立集体协商要约机制。区总工会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企业联合会/区企业家协会、区工商业联合会,下发《关于闵行区2011年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制定2011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方案,坚持以规模型企业为重点,做到“层层发动,应约必约,全面覆盖”。
二是不断探索世界500强等规模型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工作方法,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开展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深入挖掘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典型企业相关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攻克世界500强、台资企业等非公企业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拓展集体协商覆盖面。
三是加大集体协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联合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高级)〕职业资格培训班,培养一支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努力为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加强对镇、社区(街道)、莘庄工业区的工会干部和企业协商代表以及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提高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的协商能力,切实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