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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总工会努力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

  宝山区总工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基本形成“预警、调解、协商”联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确保区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维护地区社会稳定。

  一是坚持“协商为主”,建立健全三方协商机制。加强区、街镇两级三方建设,联合人保、企联等部门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评选出和谐企业120家,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坚持“调解先行”,建立健全职工利益保障机制。健全工会劳动关系预警调处、诉求表达、权益保障、信息沟通机制,从苗头上化解劳资纠纷,千方百计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工会兼职仲裁员驻会办案制度,今年累计参与办案531件,2007年来共参与办理劳动仲裁案件3747件,有效提升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权益的地位和效果。

  三是坚持“主动参与”,协调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主动预警、积极参与调处区内群体性劳资纠纷,在处理中主动参与调解,教育职工合法表达诉求,启动协商程序,引导劳资双方依法、有序、理性地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劳资双方扩大共识、实现互利共赢。

 来源:宝山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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