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6日,市总工会召开2012年上海工会法律工作会议,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茆荣华指出,2011年上海工会法律工作在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市总工会通过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建立本市处置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大了工会法律工作的推进力度。
茆荣华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研究应对当前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好好共建与共享的关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企业工会工作原则,大力推动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以维权促进维稳,以维稳保障维权,坚持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协调、沟通的办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工作对象上兼顾广大农民工群体和劳务派遣工群体,工作机制上要下移工作重心,在工作方法上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
茆荣华强调,2012年,各级工会要通过加强集体协商目标管理、继续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着力推进在沪500强建会企业建制、指导推进重点区域和行业集体协商等四项措施,全力以赴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工作;要创新做实职工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工作,从规则优化、横向借力、经费支持等方面入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工作;要大力推动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去年市劳动关系三方制定的相关文件和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将要转发的《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着力推动企业逐步降低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规模和比例,促进建立“择优转性”机制,切实保障好劳务派遣工的经济权益和民主权利;要提升劳动争议预警、预防和调处工作能效,从拓宽协同渠道、夯实组织基础、加大工作力度着手,切实提升劳动争议协调工作能效;要深化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工会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执行重要信息即时报告和每周综合报告、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定期研判、重大事件跟踪调处三项维稳工作制度,逐步与维稳办、公安局、国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建立完善维稳工作日常沟通协调机制,严防民间“维权”机构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劳动关系矛盾,有效利用网络阵地,搜集劳动关系相关重要网络舆情,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劳动争议的苗头性、倾向性因素;要加快工会法律工作队伍建设,组建第三届法律顾问团,调整充实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工会劳动保障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集体协商指导员等多项学习培训。 |